丹政发〔2014〕34号
皇冠足球比分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皇冠足球比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皇冠足球比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识组织实施。
皇冠足球比分人民政府
皇冠足球比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幸福丹凤建设。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 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雾霾污染呈现上升势头。为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陕政发〔2013〕54号)和《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2014—2017年)》(商政发[2014]3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让人民群众呼吸清洁空气为目标,坚持绿色、低碳、循环、清洁发展理念,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强化科学治理,加大源头保护,严守生态红线,狠抓节能减排,守住青山绿水,留住蓝天白云,建设生态文明。认真落实“治污降霾”国十条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综合治理燃煤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推进城市扬尘等面源污染整治,实现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从源头上防治大气污染,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防治为重点,全面推进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 PM2.5、NO2、SO2年均浓度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县城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二、治理重点及任务分工
围绕以上要求和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集中治理燃煤污染
1.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严禁核准新增产能项目。严格产业布局,禁止在建成区内新建涉气高排放项目,原有项目要按照关、停、迁、转的要求,逐步退出城市规划区。(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办配合)
2.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自2014年起,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根据城市发展不断调整和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在2015年底前拆除或改造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对于超出规定期限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必须依法取缔。(县环保局牵头,县住建局负责划定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做好天然气管网建设,县城管局负责天然气管网的日常监管工作)
3.提升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水平。商洛尧柏龙桥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窑低氮燃烧技术及脱硝设施要确保正常运行,实现长期稳定达标运行。所有矿山企业必须完善除尘设施,从严控制矿产采选行业工业粉尘排放。(县工信办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4.实施煤炭消费总量和质量控制制度。按照市上煤炭消费总量指标要求,制订《皇冠足球比分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建立燃煤质量监管机制,着力提高天然气、地热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燃煤质量监管,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控煤炭消费增速。到2017年,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市上下达的控制总量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50%以下。(县发改局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并组织实施,县质监局负责燃煤质量监管)
5.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配合“西气东输”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商州-丹凤工程,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接入价格,优先发展城市燃气,到2015年县城提高到60%以上,乡镇提高到40%以上。充分利用国家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机遇,大力推进太阳能组件、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建设,壮大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到2015年25%以上市政设施和景观照明实施光伏照明改造。(县发改局牵头,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工信办配合)
(二)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6.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在2017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由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回收拆解淘汰车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行拆解、转出。大力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运输车(含低速车)集中治理或更新淘汰,杜绝车辆“冒黑烟”现象。(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县经贸局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
7.提升燃油品质。加快车用燃料低硫化步伐,2014年6月底前全县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年底前与全省同步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县经贸局负责提标成品油销售,县质监局、县工商局负责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8.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到2017年机动车尾气检测率和环保标识发放率均要达到95%以上。2014年底前,要将“黄标车”、“无标车”禁行纳入交通电子监控系统,建立公安与环保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道路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推动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农用机动车等的污染控制。(县公安局牵头,环保局配合)
9.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力度,在公交车、出租车、特种车辆等车辆中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燃料汽车。在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采取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规划建设车用清洁能源加气站建设。每年新增、更新的出租车、公交车必须使用清洁燃料。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逐步推进皮卡、轻型卡车替换低速农用车。(县发改局负责制定全县节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并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三)整治城市面源污染
10.强化建筑扬尘控制措施。严格执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结合《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制定《皇冠足球比分建筑扬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管理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施工扬尘监管,从事房屋建筑、道路、市政基础设施、矿产资源开发、建材生产、河道整治及建筑拆除等施工工程、物料运输和堆放及其它产生扬尘污染的活动,必须采取防治措施。推广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扬尘防治,积极探索建筑工地扬尘市场化治理模式。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建设等工地和构筑物拆除场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湿法作业、场地覆盖,非作业地面必须绿化、全部覆盖或使用抑尘剂,不能有裸露地面,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减少露天装卸作业,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运输,对渣土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建设洗车台,对车辆进行冲洗,禁止泥车出工地,所运物料必须蓬布遮盖,禁止沿街抛撒。大型煤堆、沙堆、土堆、料堆必须采取封闭储存或采取严格的防风抑尘措施,违者严厉处罚。(县住建局牵头、环保局、城管局、交警大队、交通局配合)
11.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无论规模大小,必须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强化运行监管。对露天烧烤、夜市进行规范整治,杜绝烧烤油烟污染。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城区新建住宅楼集中烟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县环保局牵头,县城管局、县工商局、县食药局、县住建局配合)
12.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全面实施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2015年底前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在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禁止露天作业,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县环保局负责环保审查验收及监管,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发放和监督管理,县经贸局负责督促相关经营企业开展治理改造工作及成品油经营企业资质管理,县安监局负责加油站、储油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质监局负责计量器具和有关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对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
13.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湿地保护,加快碳汇林建设。扩大城区绿地面积,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到2017年城区人均绿地达到12平方米以上。切实加强秸秆焚烧监管,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积极推广秸秆还田、秸秆资源化等综合利用。加大人工湿地建设与保护力度,提高城市环境容量。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禁止毁林开荒和开山取石,保护林草植被。(县农业局牵头负责秸秆还田、资源综合利用,县城管局牵头负责城市绿化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城周绿化、人工湿地建设和湿地保护)
(四)提升科技治污水平
14.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加大环保科技能力建设,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地源热泵、光伏发电、智能电网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污染防治先进技术。(县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委、环保局配合)
15.培育节能环保产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以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为契机,将大气污染治理政策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全面推广水泥、化工、金属、非金属冶炼等行业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重点行业的排污强度比2013年下降30%以上。(县发改委牵头,县环保局、县工信办配合)
1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循环发展和综合利用,拓展完善循环产业链,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到2017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分别比2013年降低20%以上。(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循环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县级相关部门配合)
17.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一电一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位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依托商洛现代材料基地,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建筑工业化。(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绿色建筑推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以县长郑晓燕任组长、副县长曹安良为副组长,县环保、发改、科技、工信、公安、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林业、商务、工商、质监、气象、物价、供电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皇冠足球比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联防联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环保局局长贺有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大气联防联控日常工作。
(二)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按照陕西省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商洛市的主体功能是维护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提供生态产品,主要发展方向是围绕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茶叶、食用菌、林果、蚕桑、中药材、蔬菜、生猪等规模化种养殖,推进标准化生产和精深加工,积极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和休闲观光游,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推广沼气、地热等清洁能源。加强承接产业转移过程环境监管,严禁落后产能落户丹凤。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县发改局负责产业政策的组织实施,县环保局负责相关总量控制、环评审批及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执行)
(三)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工业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必须选用达到一级能效的产品。鼓励和支持用能企业和排污单位开展节能审计,推广先进的计量检测技术和计量管理方法。(县发改局牵头负责节能工作,县质监局负责节能计量工作)
(四)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在2015年底前,建成县空气自动监测站。2017年,制订重污染日应急预案,构建区域联动应急响应体系,推进气象部门与环保部门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县环保局牵头负责空气质量监测体系、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县应急办、县文广局、县气象局配合)
(五)坚持“铁腕执法”、“铁面问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大气环境联合执法,以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停产治理”、“挂牌督办”,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或关闭。对执法不力、监督缺位、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监察局配合)
(六)加大治理资金投入。实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实行阶梯式电价。从2014年起,县财政设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涉及民生的“煤改气”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油气回收综合整治、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以及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污染治理示范工程等。要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运行、监管及聘用人员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县财政局设立大气联防联控专项资金及经费保障,县物价局落实相关价格政策)
(七)实施大气污染治理目标考核制度。将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和雾霾治理,进一步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每年对各相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和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县考核办牵头,县环保局、县监察局、县气象局、县文广局配合)
(八)广泛宣传,全民参与。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科学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要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家居等文明、节约、环保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要促使企业建立自律守法、自觉保护环境的企业文化,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要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让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保护环境、防治大气污染行动中来,形成全社会支持保护环境、防治大气污染的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环保、住建、城管、教育、工信、交通等部门配合)
附件:皇冠足球比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皇冠足球比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晓燕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曹安良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贺有强 县环保局局长
李晓琨 县发改局局长
贺 燕 县科技局局长
闫武林 县工信办主任
李丹雅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家英 县财政局局长
舒新宁 县国土局局长
苏景航 县住建局局长
王立新 县城管局局长
王宏专 县交通局局长
任建强 县农业局局长
马玉峰 县林业局局长
王永星 县招商局局长
周长民 县工商局局长
白 祎 县质监局局长
瑚 波 县气象局局长
李亚平 县物价局局长
郭瑞锋 丹凤供电分局局长
李成林 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雷 鸣 县交警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贺有强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