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足球比分全面推行环境网格化监督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丹凤建设,现根据中省市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行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推行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美丽丹凤为主题,以保障“一江清水供京津”为政治责任,创新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强化环境执法监管,通过推行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建立镇(办)环保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管理标准、完善考核体系等工作,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实现环境监管无缝隙、全覆盖,全面提升环境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水平。
二、推行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各镇(办)党委要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有关单位齐抓共管,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要求。各镇(办)政府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应积极构建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职责,强化环保能力建设和经费投入,确保环境网格化管理顺利实施。
(二)属地管理,层级负责。全县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共分三级网格,各级网格长是本级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的环境监管工作。皇冠足球比分环保局负责对各级网格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突出重点,长效管理。环境网格化监管涉及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既要健全监管机构、加大资金投入,落实人员和职责,解决现有突出环境问题,又需要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网格化监管,提升全县环境质量。
(四)积极探索,创新机制。认真总结现有环境保护工作经验,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突出镇(办)基层政府环境保护属地管理的主体地位,强化管理服务职能,推动环境体制机制创新。
(五)权责一致,奖惩激励。依托网格化监管,科学划分环境工作区域,任务到位,责任明确,创新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体系,严格问责追责,同时建立有奖举报激励机制。
三、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的网格设置
全县环境监督管理网格化体系由三级12单元155格组成。
(一)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实行县、镇(办)、村(社区)三级管理,建立县、镇(办)、村(社区)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各级网格内部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定期公开公示。各级网格之间层层签订责任书,横向部门之间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
1.一级网格。在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政府,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网格长为县长,副网格长由为分管环保副县长,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镇(办)主要负责人为网格员,依托县环委会及其办公室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一是制定全县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环保职责,完善运行机制。二是加强镇(办)环保队伍建设,落实专职环保人员,明确镇(办)环保职责。三是指导二、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传达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及下级网格上报问题。四是组织协调镇(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及农村清洁工程等环保重点工作,加强环境监管,严格环境准入,严查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或关闭严重违法企业。五是建立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和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台帐、报表。六是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七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八是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协调处理环境信访举报,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九是定期对辖区环保重点、难点问题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监督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实施约谈、问责、考核、奖惩。
2.二级网格。在镇(办)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镇(办)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网格长为各镇镇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副网格长为分管环保副镇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镇(办)经济发展和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和辖区企业相关负责人为网格员,依托镇(办)环境保护职能站所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一是聘任村(社区)环境协管员,组织开展本镇(办)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二是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传达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协调解决镇(办)突出环境问题及下级网格上报问题。三是组织本镇(办)经济发展和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驻镇部门加强环境监管,开展环境检查、整治活动,及时制止并上报环境违法行为,配合查处和取缔、关闭违法企业。四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开展环境隐患排查,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大,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五是广泛开展环境宣传“五进”活动,配合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动员辖区干部职工和居民积极参与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六是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台帐、报表。七是定期检查本辖区环保重点、难点问题整治进展情况,监督本辖区三级网格的工作开展,进行指导、考核、奖惩。
3.三级网格。在村(社区)行政区域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网格长由村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担任,对本村(社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和重点污染源要配备一名环保协管员。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本级网格内各项工作的调查摸底、宣传动员、信息上报、问题协查和结果回访。二是加强网格巡查工作,及时发现环境问题,了解整治进展情况。三是及时劝告、制止工地扬尘、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冒黑烟等行为。四是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大,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置。五是对巡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在告知劝阻无效或无法告知劝阻的情况下,迅速上报,配合查处。六是督促网格区域的环境问题按时限整改到位,直到问题解决。
(二)12单元:以镇(办)为单元,将全县划分为12个二级监管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单元内环境实施监管,处理具体环境问题。
(三)155格:指以103个村、28个社区和24个居委会为网格点,将全县划分为155个三级监管网格,每格设立1个环境保护网格点,聘请1名环保协管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现并及时报告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制止环境违法行为。
四、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的网格运行
环境网格化监管应发挥一级网格组织、指挥、查处、督办、协调、考核、奖惩的领导作用,二级、三级网格巡查、发现、处理、上报、跟踪、监督的基础作用。对网格化监管发现的问题,实行领导包抓、逐级负责,分级办理。
一级网格负责制定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加强镇(办)环保队伍建设,划分网格、落实人员、保障投入,指导网格运行。协调解决跨界污染问题和二级网格上报问题,对跨县环境问题及时上报,配合处理处置。处置后及时反馈二级网格现场核查直至结案。
二级网格负责网格内日常监管和指导、协调,充实专职监管人员,及时处置三级网格上报的环境问题;对跨镇(办)环境问题及时上报,配合处置。处置后及时反馈三级网格现场核查直至结案。
三级网格负责网格内日常巡查,发现环境问题及时劝阻,劝阻无果及时上报,配合处理。对上级反馈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再次进行核查,如仍未解决,则再次上报二级网格处理,直至问题最终解决。
五、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的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6月底前)。县政府制定印发皇冠足球比分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开展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和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设计、调研等前期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5年7月至10月)。召开全县动员会,划分网格、明确职责,开展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和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镇(办)环保队伍建设,落实镇(办)环保职责,聘请环保协管员,全面开展环境网格化监管。各镇(办)7月底前将二、三级网格建设情况报县政府县环委会办公室,10月底前报送网格化监管运行情况总结报告。
(三)验收阶段(2015年11月)。县政府督查室、县环委会办公室对各镇(办)、村(社区)环境网格建设、运行情况进行验收考核,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全面实施环境网格化监管常态化。以县政府名义向市政府报告环境网格化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六、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是我县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夯实基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解决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健全环保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职能部门“一岗双责”制度,强化环境网格化监管能力建设和制度保障,确保全县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主体。各镇(办)政府是辖区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主体,要明确各级网格巡查、处理、报告、督办时限,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移交移送、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头抓的环保责任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实现无缝衔接。对重点污染源、企事业单位实施挂牌管理,挂牌明确县镇村三级网格、环保部门监管人员、企业责任人和社会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公示企业污染因子、排污总量、环境监测情况和环境风险等级等信息。
(三)加强能力建设。县编办、县人社局要结合镇(办)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各镇(办)要选择热爱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担任村(社区)环保协管员。县财政局要将环境网格化监管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四)严格考核问责。县上将环境网格化监管纳入镇(街办)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之一,县考核办会同县环委会办公室对各镇(办)及相关部门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运用到党政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并通报全县。县委、县政府对环境网格化监管不履职、不作为、监管不力的镇(办)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措施实施问责。对履职不到位、辖区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被中省主流媒体曝光以及综合目标考核最后一名的实施环保“一票否决”。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各阶层、各领域、各行业和广大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人人了解环保、关心环保、参与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