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清单
丹凤中学校长 姚虎山
1、领导责任。全面负责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形成工作合力。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全面落实。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汇报会,听取学校各部门领导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至少为全校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课。
2、选人用人责任。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不断完善科学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作风上过得硬、教书育人是行家、学生爱戴、群众欢迎的好教师培养推荐到领导岗位,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贯彻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制度。对新任职干部和师生及社会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
3、教育监督责任。加强对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年级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运用廉政谈话、约谈函询等方式,督促其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全校各处室、年级组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至少一次。
4、正风肃纪责任。要聚焦“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在坚持中深化、深化中坚持,巩固和扩大成果,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和师生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有偿家教、乱订教辅资料、接受学生家长宴请和收受家长礼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师风的问题;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对发生在教职工中带有普遍性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
5、保障责任。全力支持县纪委派驻学校纪检组工作,及时解决纪检组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保证纪检组有案必查,义无反顾的发挥作用。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对腐败问题涉及的所有人和事彻查彻纠,绝不姑息迁就。完善学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各项工作廉洁运行、高效运行。
6、示范表率责任。校长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上手、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查核结果亲自过问;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家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坚决向中央基准看齐,向省、市、县委的要求看齐,在看齐意识上当表率;始终把“八项规定”当成“铁八条”,在执行“八项规定”上当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