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份,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列入县政府督查室督办的批示件3件,现已办结3件。办理情况如下:
1、2月10日,县政府党组成员柯忠善在《市春运安全督导组关于县运管所客运车辆GPS二级监控平台运行不正常问题的反馈意见》上批示“请县交通局针对市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务于2月14日前整改到位”。县交通局立即对县运管所下发书面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由专人跟踪督办。县运管所于2月12日重新购置了一套电脑监控设备,并邀请省信息中心和市运管处业务技术人员于2月14日完成了信息设备对接和调试工作,至目前,该监控平台运行正常。
2、2月25日,副县长曹安良在华商报发来的新闻线索调查函(〔2015〕574号)“丹凤县龙驹寨镇鹿池社区居民用水不方便的问题”上批示“请县水务局负责,龙驹寨镇配合查明情况,形成调查报告,按程序回复报社,答复群众”。经调查:反映问题的鹿池一组片区群众位于312国道北侧东河大桥东侧,按照供水范围规划,原计划近期在312国道北侧安装主管道为该片区供水,但由于目前正在实施312国道“二改一”工程,为避免国道施工对供水管网影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计划待国道施工作业面基本确定后再进行供水管道铺设,保证该片区群众使用上自来水。针对上述情况,经协调,计划通过以下方案逐步解决:一是由龙驹寨镇政府负责、鹿池社区配合,对饮水困难群众进行摸排登记,采取就近取用井水的办法,解决群众生活用水困难问题。二是对于无井水可取用的部分群众,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提供必要的临时性生活用水集中供应点,方便群众就近取用生活用水,解决用水问题。三是待312国道鹿池段“二改一”工程开工建设后,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按照原定计划方案完成该区域供水工程,确保该片区群众尽快使用上自来水。
3、2月28日,副县长曹安良在华商论坛题为《丹凤深山出“老虎”,伙同村霸侵占村民私有财产》的网帖上批示“由林业局牵头,蔡川镇政府配合尽快调查处理”。经调查:反映人王雪娥,女,现年64岁,家住蔡川镇原皇台村六组,养育有三个儿子,现在一人单独生活。被反映人邓凤英,女,家中二口人,住原皇台村六组。被反映人雷发胜,男,现年53岁,中共党员,家住原皇台村二组,家中三口人,撤并村前担任皇台村支部书记,换届后任蔡川社区支部委员。争议双方的林地在皇台村六组盘头沟中,林权制度改革时双方都确认地址,没有任何争议。由于皇台公司在盘头沟修建新尾矿库征用林地时王雪娥与邓凤英两家在丈量时发生地界纠纷,经镇村干部多次调解,2013年上半年确定以林权证上的地址为准,双方当时都表示同意,双方以麻地沟口梁为。后因皇台公司在施工中把界址挖掉了,王雪娥又开始与邓凤英因地界发生争议。目前,麻地沟的38亩山林仍由王雪娥经营,并无其他人霸占。王雪娥反映“原皇台村干部雷发胜收受贿赂200元及私分补偿款、雷发胜对其恶语相向”的问题,经多方走访调查,反映失实。鉴于王雪娥年龄较大,由蔡川镇政府负责对其做好解释工作,并对其子女进行教育,使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