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份,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列入县政府督查室督办的批示件4件,现已办结4件。办理情况如下:
1、10月15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史高琦在县委转来部分群众、人大代表“关于对我县城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材料上批示:请住建、国土各查一处典型违法建筑,严肃处理,电视台公开曝光;请监察局对反映件中涉及的违章建筑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根据领导批示,县政府督查室将此事列入重点督办事项;县住建局将龙驹寨镇凤麓社区冯家涧组村民冯某等三户违法加盖房屋的行为作为典型事例进行了执法,封存了电葫芦等设备,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开曝光,通过执法,打击了违法人的嚣张气焰,对当事人和周边持观望态度的群众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县国土局对刘家河社区东前组村民刘某无审批手续占用集体土地构筑根基建房一事,于10月24日联合龙驹寨镇政府、刘家河社区对该违法建筑依法进行了拆除,落实了监控责任,并于11月8日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县监察局根据领导批示,成立调查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龙驹寨镇何涧社区居委会主任刘再民违章建房问题进行了调查,对其违章建房和违规收取建房管理费的行为予以党纪立案处理。
2、10月31日,副县长石康君在市政府办转来《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反映我县丹凤中学“2011年秋季学期至今乱收费886万元”的材料上批示:请教体局、丹凤中学高度重视,限11月1日下午5时前将信访件反映实际情况书面报县政府办,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经查,丹凤中学近年来在市、县物价、教育等部门每学期组织的物价大检查中,均未查出有乱收费等行为,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今后,我县将继续加大学校收费检查和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规范收费行为,让群众明白缴费。11月1日,县政府已将以上调查情况上报市政府。
3、11月13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史高琦批示:由县国土局务负责,务必于11月25日前完成古城砖厂拆除后的土地复垦工作。根据领导批示,县政府督查室将此事列入跟踪督办事项。经查,原古城砖厂复垦面积3.029公顷,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从11月21日开始实施复垦,对原古城砖厂范围内的全部工矿废弃杂物进行清理,翻耕使活土层厚度达0.5米以上,以满足耕作需要,11月24日完成所有复垦工作。县政府督查室于11月25日对复垦完成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此项工作已完成。
4、11月30日,县委常委、副县长罗存成在市政府转来商政督字〔2012〕31号督办通知“312国道改建工程督办事项”上批示:请县国土局、人社局给予迅速办理。接到通知后,两个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按照要求编报丹凤至商州段建设用地报件,已于11月12日将请示文件、一书四证、听证资料、相关图件等报件资料上报至商洛市国土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料已于11月30日上报市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