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份,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列入县政府督查室督办的批示件3件,现已办结3件。办理情况如下:
1、7月9日,副县长寇红有在网情快讯“说说土门镇的移民搬迁”上批示“请土门镇政府再次召集二期移民建房户,宣传政策、算清账,做好思想工作。”接到领导批示件后,土门镇立即在丹凤贴吧就此问题作了回复。经查,土门镇陕南移民搬迁工程分为统归统建户和自建户,房屋由西安交大康桥设计院设计。专业的预算师预算的房屋建造拦标价为936.2元/平方米,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81平方米,镇上最终确定的标底价为936元/平方米,同时保证质量和进度聘请监理驻地监督。为保障自建户按期开工,按照图纸质量施工,统一移民点整体风格和质量,保证按期完成建房任务,镇村与自建房户协商一致,协议收取其5000元押金,房屋竣工后全数退还搬迁户。
2、7月11日,常务副县长史高琦在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友反映‘保障房名单问题’‘县城创卫’等情况”的材料上批示“请文俊、立新立即处置。”房改办7月10日就“保障房名单问题”进行了回复。经查,(1)关于同一单位职工在不同类型住房中多次出现和将这一单位职工公示在别的单位名下的问题是由于当时审核公示时,时间紧、任务重,县房改办聘用的3名临时微机操作员对轮候计划公示名单进行电脑录入过程中因工作失误导致此类情况的发生。问题出现后,房改办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公示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确认,对出现的此类问题进行了更正,并对出现差错的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了解释。现已做到原始名册、申请类型、公示名单相符,社会影响也已消除。(2)关于公示名单与原来职工申报类型不一致的问题。县房改办对住房困难家庭申报表进行核实时,有部分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与其申报的保障房申请条件不符,故在审核时对申报保障房类型按照其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此类情况也已对其进行了通知说明,并已妥善解决。(3)关于调查函中提到的副镇长和校长也来“凑热闹”的问题。按照我县关于加快解决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和保障房分配政策,我县干部职工,包括基层各镇,均在此次调查审核之列,凡家庭条件符合保障房申请必要条件的,均可申报。(4)关于“县城卫生”问题。县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县工商局,并立即安排5名执法工作人员于2012年7月10日对县江南人民路占道收购废品的刘世红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七日内到我大队接受处理。刘世红本人在接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整改态度端正、整改动作迅速,在第二天就将所有占道堆放的杂物都清理挪空,并作出再也不占道堆放的口头保证。
3、7月25日,副县长寇红有在市长信箱“关于商洛市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家庭补贴问题咨询”的材料上批示“请移民办回复。”移民办针对铁峪铺镇村民放映的问题于8月3日进行了回复。依据《陕南移民搬迁安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皇冠足球比分制定了《皇冠足球比分2011年度移民搬迁安置户补助资金兑付办法》。具体补助标准如下:2011年度符合陕南移民搬迁条件的集中安置户按4万元/户(其中竹林关江北一期多层集中安置户按6万元/户补助)、分散安置按3万元/户补助。对于2012年后搬往商镇老君、龙驹河涧、龙驹鹿池等多层(高层)集中安置点的搬迁户补助标准将高于4万元/户。铁峪铺镇东川村是2011年集中安置点,工程已完工且经过验收,资金已兑付完毕;另对于房屋造价问题,根据实际3间两层半一般面积为230㎡,按照940元/㎡的招标价格计算,房屋主体价格为216200元,加上征地、拆迁等费用5-6万元,补助前价格确实为26万元左右。建议搬迁户根据经济条件差的搬迁群众可以选择一层平房或进城选择单元楼置。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