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开展就业扶贫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6〕18号);商洛市财政局、商洛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商洛市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商财办社〔2012〕31号)。
2.享受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免费职业培训、创业培训、企业岗前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企业)。
3.补助标准: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600-1800元;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1200元,对实现创业的再给予每人800元的培训补贴;企业岗前培训补贴标准900元。
4.办理程序:有意愿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到镇办人社所或定点培训机构报名,经人社局批准、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培训期满合格发放培训合格证,培训机构向人社局申请培训补贴。
企业新招用贫困劳动力岗前培训,有条件企业可自主组织培训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培训期满合格,企业向人社局申请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