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卫生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规划;贯彻国家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有关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国家药物政策。
3、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拟定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县卫生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4、组织拟定并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5、负责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发展工作。规范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6.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定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规范性文件;贯彻中、省、市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7、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拟定全县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8、贯彻国家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9、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10、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拟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11、组织拟定我县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
12、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医疗保障、财政保障、综合监管等手段,建立健全具有贫困地区特色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县级医院编制核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任务,落实县级医疗机构的便民、惠民政策。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利用药品信息网络平台,建立供需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做好临床必需、供应短缺的低价药和急救用药保障工作。落实药品“零差率”财政补偿政策。完成药品电子监管项目建设任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可追溯监管体系。
2、加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 完成县中医医院迁建任务1亿元投资。加快县医院血液透析室和县中医院优势特色专科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管理,完成基竹林关、商镇、桃坪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任务。对全县村卫生室结合实际开展一次整合和规范化建设任务。
3、强化信息化建设。实施县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建成覆盖城乡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在公共卫生、新农合、远程会诊、居民健康档案等方面实现互联互通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4、提升新农合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建设,全面建成县、镇、村新农合网络平台,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5、完善公卫项目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和县镇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绩效管理机制,实行项目资金年初预拨、季考兑付、年终决算的管理办法和“数量基数×质量系数+激励”的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各级公卫人员积极性。
6、认真实施免疫规划。以消除麻疹、 控制乙肝、维持无脊灰状态为重点,规范预防接种门诊管理,扎实开展常规免疫、补充免疫及各项监测工作,以镇为单位适龄儿童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7、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实施贫困和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的免费规范治疗,做好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全程接种,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监测和联防联控,严密防控重点传染病。
8、加强慢性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做好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和监测,普及慢性病防控和营养知识。认真做好地方病防治,碘缺乏病达到或持续达到国家消除标准。
9、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完善卫生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与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应急宣传、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及突发事件处置。
10、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认真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加强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居民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成果。
11、切实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扎实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和母婴安全行动,继续实施“降消”项目及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适龄妇女补服叶酸、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妇幼卫生项目,加大产儿科适宜技术培训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强化产科质量和母婴保健服务市场管理,实施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建设,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
12、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步伐,规范实施农村改厕项目,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乡居民人居环境,提高全民文明卫生意识。
13、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运行机制,加强公共场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卫生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虚假医疗广告。加大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14、强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完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医院内部控制、第三方评价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5、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招聘医学本科生工作,年度争取招聘到位25名。加大基层卫生院人员培训力度。
16、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管理。加强镇卫生院重点科室建设,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让更多群众就近享受到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17、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加强村卫生室人员业务培训,全面落实村医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着力提高村医实际收入水平。
18、加强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大力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治理整顿活动,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推进临床药师制度建设。
19、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年度培训县级医疗机构骨干10名,重点提升县级医院对20种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继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
20、加强血液管理,保障血液安全。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提高无偿献血、成分输血知识普及率,增强群众无偿献血、合理用血积极性。
21、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继续实施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巩固中医院达标建设成果,50%的镇卫生院有中医科和中药房。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
22、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重点学科建设。规范开展名老中医评选,充分发挥名老中医及确有专长人员带动作用,提高县中医院诊疗水平;加强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深入开展中医药知识宣传、义诊巡诊活动。
23、切实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卫生行风“九不准”,努力解决药品“三统一”管理等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建立医德医风管理长效机制,做实医德考评、患者满意度调查工作,改善服务态度,改进行业作风。
24、认真做好干部保健工作。加强保健基地业务指导,做好保健对象、专家人才的健康体检、日常医疗服务和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学会工作。
25、做好卫生宣传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广泛开展卫生政策、工作动态、行业典型、卫生保健、行风建设为主的卫生行业宣传,为全面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良好社会环境。
三、部门基本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经费管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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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行政 |
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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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局 |
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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