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负责起草有关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工作;向县长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直接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事项;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专项审计调查;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县审计局不承担省市考核任务。2017年积极开展常规性审计工作,重点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全面审计,预计完成投资审计5亿元;同时,全面完成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在加强干部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部门资产情况说明 部门单位资产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底,我单位总资产1222376元,其中:1.流动资产36911元(其中库存现金19481元,预付账款17430元);2.固定资产1185465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86200元,设备599265元)。
五、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人、军队转业干部、下派、离岗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总编制数13人,实有1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实有17人。人员经费支出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6年10月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
(二)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三)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支出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四)2017年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82.2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82.27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182.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0万元;项目支出37万元。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对比2016年预算,2017年预算总计182.27万元,净减44.07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单位未预算由县机关养老办统一预算及压缩项目经费所致,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145.27万元,较上年减少35.0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37万元,较上年减少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1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三)2017年本单位未安排采购预算。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94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4.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公务接待费0.94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4.0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压缩公务招待费用。
(五)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