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组织部署的以青少年工作为主体的各项任务,组织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我县经济社会建设,为丹凤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2、负责全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日常性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县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负责实施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的核心作用,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做好少年儿童思想引导工作,促进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3、培养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青年电商人才,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科技、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农村青年致富创业技能、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
4、加强阵地建设,开展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举办丰富多彩的符合青少年特点的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引领青少年永远跟党走。
5、对团员、青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6、建立健全团的基层组织,提高团员素质和团青比例,壮大团员队伍。
7、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和《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参与制定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协同相关单位做好青少年权益工作。
8、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核心作用,加强对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社团工作的指导。
9、加强对团干部的管理工作,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并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10、负责全县青少年外事和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研究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事业发展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对青少年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11、负责青少年发展的管理工作,承担实施全县“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12、承办县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抓好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大力推进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利用清明节、“五四”、建队日、国庆等节庆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团队活动;开展“创建学习型团组织”活动;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2.深入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为我县各项建设事业引进人才。
3.开展保护母亲河植绿护绿活动,积极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生态县城”活动;加大青年志愿者服务力度,积极拓宽志愿服务领域;继续加大希望工程实施力度。
4.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加强青年见习基地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实施。
5.贯彻落实“两法两办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认真实施青少年维权工程。
6.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大两新组织团建,规范县直机关团建,推进基层团建创新,巩固大团委建设成果;加强“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团建示范点建设,切实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
7.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年度任务。
8、完成“双包双促”脱贫攻坚年度工作计划。
三、部门基本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经费管 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1 |
共青团皇冠足球比分委 |
行政 |
全额 |
5 |
2 |
3 |
合 计 |
5 |
2 |
3 |
四、部门资产情况说明
部门单位资产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底,我单位总资产134278.10元,其中:1、流动资产319.10元;2、固定资产133959元(其中办公设备133959元)。
五、2017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
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人、军队转业干部、下派、离岗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总编制数5人,实有5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实有2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3人。人员经费支出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6年10月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测算为26.03万元。
(二)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2017年日常公用经费测算为2万元。
(三)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支出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项目支出总计10.7万元,具体包括:
1、西部计划志愿者及青年创业就业工程专项经费2万元;
2、少先队工作经费1.7万元;
3、镇团委工作经费6万元;
4、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1万元;
(四)2017年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38.7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38.73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38.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0.7万元。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对比2016年预算,2017年预算总计38.73万元,净增0.58万元,主要原因是缴纳西部计划志愿者社会保险。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28.03万元,较上年增加0.5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2017年本单位未安排采购预算。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18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公务接待费0.18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坚持履行节约原则,减少经费开支。
(五)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