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於古道文化景区管委会丹凤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商於古道文化景区管委会丹凤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商洛市委办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皇冠足球比分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商办发〔2010〕9号),设立商於古道文化景区管委会丹凤办公室,为县政府直属管理事业机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实施意见,拟定商於古道文化旅游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於古道丹凤段的策划规划、建设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2.制定商於古道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有关商於古道文化旅游节会形象的对外宣传和专题招商推介活动。
3.组织开展商於古道沿线区域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挖掘、旅游产品开发和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商於古道丹凤段各重点区域建设精品文化景区,促进全县休闲、乡村度假游的发展。
4.负责商於古道文化景区项目的策划规划、包装招商、资金申报工作;负责商於古道文化景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工作;参与商於古道文化景区项目的对外招商工作。
5.监测商於古道精品文化景区运营情况,负责景区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收集、编纂商於古道文化景区开发建设大事记工作。
6.承担规范商於古道文化旅游区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景区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商於古道文化旅游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7.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1.党建工作方面。一是继续强化理论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通过集中专题研讨学习、辅导讲座引导学习、读书荐书深入学习等方法,着力提高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和为民服务的素质能力。二是强化党建品牌。举办“大爱商於古道—温暖留仙坪”爱心捐赠活动,推出“助智、助力”项目,以“景区+扶贫”合理发展的模式,形成助学、帮带、传授的党建新品牌。三是强化廉政建设。定期发送廉政小短信、上廉政大党课、观看廉政教育片等形式,进一步营造廉洁风尚,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同时,在管委会公众微信上专门开辟廉政教育专栏,进一步拓展廉政教育平台。
2.景区规划设计方面。按照丰富完善陕西周秦汉唐文化、弥补春秋战国历史文化的构想,计划聘请中国社科院、北京创意研究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北大学、曲江文旅集团等专家学者实地考察、策划论证项目;邀请省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围绕商於古道开发进行专题研讨;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并委托曲江文旅游集团对商於古道进行创意策划和部分景区的建设规划,商於古道丹凤段形成了建设“棣花古镇,商山古邑,龙驹古寨,武关古塞”的布局规划。
3.脱贫攻坚方面。
(一)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开展扶贫工作。在扶贫目标上,由主要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调整为解决生存问题和提高发展能力相结合,努力构建“和谐农村”。
(二)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千方百计帮助贫困农户改善生产、生活、生存环境,不断促使农民群众增收致富。
(三)坚持因地制宜搞好产业扶贫工程。充分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注重示范引导,帮助农民切实搞好信息、技术、销售服务,为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创造条件,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四)进一步加大劳务开发扶贫力度。我办将在各村开展不同类型的劳务技能扶贫培训,逐步提高农民工素质,加大农村人口的转移力度,实现转移脱贫。
4.招商引资方面。充分利用各类招商平台,重点推介商於古道文化景区建设项目,与各地客商商讨开发事宜。计划与陕旅集团、中建集团、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申请陕南发展专项、文化产业发展、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为景区后续开发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三)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商於古道文化景区管委会决算单位构成为:商於古道文化景区管委会丹凤办公室。
二、商於古道文化景区管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080.16万元,较上年增加3080.1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属于新增加单位。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0.16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22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3080.16万元,较上年增加3080.16万元,增长100%。包括:
(1)基本支出38.5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管委会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1万元。
(2)项目支出3041.6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棣花景区游客中心停车场项目经费148万元,景区景观路灯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经费241.5万元等。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2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旅游行业业务管理36.32万元,行政运转2.2万元。项目支出841.62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816.42万元,旅游宣传25.22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运行与维修。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是按照规定通过政府采购,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购置公务用车。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其中,单位公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租用车辆费用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4.会议费支出0万元。
5.培训费支出0万元。
三、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