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足球比分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2、负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负责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和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3、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14、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反恐维稳开展扎实有效。狠抓维稳,加强信息预警研判,严格重点人动态管控,落实稳控责任,查处邪教案件9起,打击处理信教人员16人,实现了五个不发生。
二是严打整治工作成效显著。深入推进严打整治,共破各类刑事案件206起,查处治安案件1013起;先后成功破获了王冬冬故意杀人案、“12.02”系列砸车玻璃案、丢包诈骗案等一系列有社会影响的大要案件;破获了商洛市有史以来最大毒品案件:甘立锋运输毒品省级目标案件,缴获毒品1300余克,铲除毒品原植物1.1万株;摸排涉恶线索20条,打掉涉恶团伙5个。
三是公共安全确保万无一失。开展网格化三级巡防管控勤务,组建三级巡逻队,推行“四村四联”巡防模式,强化巡逻密度,调处纠纷178起,救助群众129人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74人,抓获吸毒人员22名。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353起。全年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四是规范执法建设稳步推进。强力推进执法培训、执法监督、执法办案、案件审核、案件管理、物证管理六大中心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公安局。
五是科技服务实战不断提升。加强科技应用,建成了“广场监控、路口红外、路段卡口、行道抓拍、四周瞭望、出入控制、城乡覆盖”的七道包围圈,织密防控网,提升防控水平,全县刑事、治安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2.4%和13.1%。
六是服务群众能力持续增强。创新“两所联调”,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和积案化解;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为162名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补录手续;完成年度脱贫任务,查处殴打扶贫干部、盗窃贫困户财物案件8起。
七是队伍整体面貌焕然一新。以“六大党建主题”活动为引领,强化民警思想教育,铸牢忠诚警魂。强化考核和三项机制应用,强化日常监督和典型宣传,不断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队伍活力凸现。在全市公共安全感调查中,人民群众对我县社会治安满意度为99.26%,位居全市第二,对全县公安系统的满意率为98.25%,位居全市第一,铁峪铺派出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我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16年以来全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公安厅评为2017年度全省优秀公安局,被市公安局评为“爱民杯”暨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次公开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皇冠足球比分公安局 |
2 |
皇冠足球比分交警大队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67人,其中行政编制16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492人,其中行政193人、事业1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2人,退休人员已移交养老机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6335.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35.2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62.41万元,上升32.74%,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招录了15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安民警津补贴提高及基层派出所及武警营房建设等项目支出增加。
2017年支出总计6335.19万元(基本支出4989.69万元,项目支出1345.5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62.43万元,上升32.74%,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招录了15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安民警津补贴提高及基层派出所及武警营房建设等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35.22万元,具体收入构成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314.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3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9.69万元,项目支出1345.5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一般公共服务13.0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314.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6335.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62.41万元,上升32.74%,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招录了15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安民警津补贴提高及基层派出所及武警营房建设等项目支出增加。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335.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62.43万元,上升32.74%,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招录了15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安民警津补贴提高及基层派出所及武警营房建设等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3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9.69万元,项目支出1345.50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314.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8万元,包括:
信访事务支出5.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8万元,主要用于两会及十九大维稳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6314.11万元,包括:
内卫支出157.32万元,其他武装警察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武警丹凤中队营房改扩建及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支出。
行政运行支出3049.7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运行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0万元。
道路交通管理支出1780.91万元。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支出208.40万元。
其他公安支出927.75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89.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0.08万元;公用经费1709.6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930.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09.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0.0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1.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0.8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47.1万元,上升27%,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车辆4台,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0人0元。
(2)公务接待费0.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的接待,包括接待全国各省市公安机关来丹办理跨省案件等。2017年公务接待12批、5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0.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2.1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综合部门及10个派出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国保大队、经侦大队、法制大队、网监大队、110指挥中心、监管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等一线执法基层单位75辆公务用车全年维修费、燃料费及车辆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75辆。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27万元,主要是民警业务培训学习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27万元,主要是公安业务工作会议支出。
六、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末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支出1709.61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较上年增长536.31万元,上升45.7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劳务费、租赁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26.49万元,其中:购置公务车辆42.18万元,购置电瓶巡逻车辆21.40万元;购置办公设备362.91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75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5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4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