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足球比分信访局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受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处理群众来电和接收处理电子邮件。
2、负责对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反映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和重大政策性的问题进行收集、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社会动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根据领导的指示,函办或协助有关镇和部门处理一些重要的信访问题。
3、及时收集全县各镇集体上访情况,指导基层信访部门做好疏导、劝阻群众集体上访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减少群众来县到市、省或进京上访,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协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信访工作会议,负责有关信访文件起草、会务等工作;掌握全县信访工作情况,检查、评比和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对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业务培训和指导。
5、负责向各镇、县直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并检查督促处理情况;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和跨镇之间的信访问题。
6、受理上级机关和有关新闻单位交办或转办的信访问题。协调和督促有关单位查办信访案件,按时办结并向交办单位汇报。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了《信访条例》,并且创新信访工作方法,进一步深化信访制度改革,逐步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而且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方法,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救助帮扶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次公开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皇冠足球比分信访局(本级)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4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已移交机关事业养老管理办公室。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合计354.91万元,比上年减少2.57万元,同比下降了0.72%,主要是因为单位压缩开支。
2017年度支出合计354.91万元比上年减少2.57万元,同比下降了0.72%,主要是因为单位压缩开支。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收入合计354.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91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支出合计354.91万元,其中:一般性公共服务支出354.91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7.48万元,减少2.24万元,同比下降0.6%,主要是因为单位压缩开支。
2017年度支出总计355.24万元,减少了2.34万元,同比下降了0.65%,主要是因为单位压缩开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354.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90万元,项目支出135.0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9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47万元,公用经费87.43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132.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6.14万元,同比下降85.75%。其中,公务接待费1.0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共接待费1.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会议费0.00万元,培训费0.00万元,原因为2017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部门检查接待。2017年公务接待15批、60人次。
六、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末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信访局运行经费支出171.00万元,减少了83.5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