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新中国60年华诞。这一年,陕西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定不移地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高效廉洁的法治政府。
一、以法治为导向,发挥制度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2009年,陕西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立法项目,彰显法规规章的现实意义。制定《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着力保障民生;制定《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陕西省黄帝陵保护管理办法》,着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制定《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着力防范自然灾害对经济的影响;制定《陕西省消防条例》,着力推进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公共安全。全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0件、部门规章6件。
——由法制机构组织起草立法项目草案,体现立法的科学性。《陕西省渭河生态环境保护办法》起草时,组成了以省政府法制办为主导,相关利益部门参与的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在查阅资料,基层调研,征求各有关厅局的意见和设想,借鉴外省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完成初稿。这是陕西逐步打破立法草案由政府各部门负责起草后报法制机构审查、修改的方式,将涉及全局、以及部门之间争议较大的立法项目,改由政府法制机构直接组织起草立法项目草案,确保立法项目具有高度的科学性。
——公众参与立法活动,体现立法的民主性。每起草一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制定一件政府规章前,都要广泛征求各方面包括省级机关和各地实际工作者、理论工作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见,以及政协委员的提案。同时,重要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并举行立法听证,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还重视立法后的专题评估,重点就立法的依据、权限、程序与上位法相统一的情况;规章在颁布实施时的适应情
况;规章结构体系是否完整、合理,内在逻辑是否严密,语言表达是否准确专业;规章的可操作性是否客观有力进行评估。该项工作为全面深入地开展立法效果评估工作积累经验,推进了立法工作,提高了立法质量,走在全国的前列。
二、以民生为核心,从源头上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009年是实施民生八大工程的关键年,法治是促进这一举措的重要保障。
——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深入监督政府行政决策行为。2009年以来,陕西省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方面注重文件的前置审查,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进行试点,要求这些部门“红头文件”下发前除了经本部门法制机构的审核外,还须经省政府法制办的审核。同时,还着力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制度,从源头上监督政府的行政决策。一年来,陕西省共备案审查和制定审核了310件规范性文件;纠错10件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理,不损害群众利益。
——实行企业登记并联许可制度,彻底简化群众办事程序。群众投资申办企业,只需要到工商局“并联许可窗口”表明投资意向,当场就可领到一本《申办须知》和各相关许可部门的一整套许可表格,并联许可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填表,并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为群众限时办结。通过并联许可制度,实现了统一受理和同步许可,简化了群众的办事程序。
——推行损害群众利益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三、以社会和谐为基础,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
——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及合理诉求,实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陕西省在工商局、宝鸡市等部门和地方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试点工作,将经过细化、量化的自由裁量项目,逐一对应“违法种类、处罚条款、违法程度、情节与后果、处罚标准”五部分,做到“表格化、规范化、数量化”,确保行政执法有理有节,保障群众合法利益及合理诉求。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及社会矛盾,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今年4月1日及5月19日,省政府法制办在西安市雁塔区红专南路社区与高陵县崇皇乡高墙村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行政复议进社区(乡村)”活动,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同时,陕西省还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机构,各级市政府都设立了专门的复议机构,配备了专职复议工作人员。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全部受理,不应受理的案件尽量为申请人指明途径,不一推了之。在此基础上,陕西省还特别重视行政复议案件的质量,加大协调关系,解决问题的力度,力求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四、以科学发展为目标,建设高效廉洁的法治政府
——深入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行政能力得到增强。陕西省机构改革工作,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行政职能,明确政府职能定位。1月7日,陕西省召开省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就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对外界进行了公布。省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由55个变为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同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垂直管理部门和市县政府权责关系,扩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和扩权强县改革试点范围,将试点县各扩大15个,依法探索省直管县体制,减少管理层次,扩大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权限。
——坚持目标责任考核,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各市(区)和省直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经过近年来的实践,陕西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越来越完善。它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也越来越被各方认可。通过对各市(区)、省级各部门履行职责行为的效率和质量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年来,陕西政府法制工作有效应对经济危机,努力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陕西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程,以法治为导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群众生活与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构建一个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 (省法制办 孙逸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