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法治丹凤 > 法治动态 > 正文
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综合检查工作总结会
时间:2012-07-03 10:56 来源:皇冠足球比分司法局 作者:皇冠足球比分司法局

        2012年6月28日上午,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综合检查工作总结会”。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宋昌斌同志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闫三选主持会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李称阳、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苗养树,以及参加检查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渔业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共17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三个检查组根据对秦岭所在地的6个设区市、16个县(区)检查情况,围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施行以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采取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总结交流。

最后,宋昌斌主任做了重要讲话,指出:这次检查,准备充分、重点突出、组织严密、检查严格。检查组每位成员不畏酷暑,团结协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过硬的工作作风,对照检查方案,突出检查重点,走入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了解污水、垃圾处理情况,深入矿山企业,察看治理情况,进入景区,检查环境保护情况。通过检查,基本摸清了《条例》施行4年多来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体看,《条例》的实施情况比较好,各市、县政府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些措施和办法,宣传《条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条例》施行前的不重视保护、过度开发利用的发展情况得到有效遏制,《条例》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和震慑性,具有一定的实际效果。从3个检查组的总结情况看,问题还不少,有些地方政府领导依然重发展、轻保护,没有很好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还未形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执法力量比较分散,执法资源没有效整合;个别地方污染、环境破坏依然严重;环境保护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就下一步工作,宋主任要求,要继续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结合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鲜活事例,进行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形成人人爱护秦岭、人人讲环保的环境氛围。

要整合现有的执法资源,倡导开展秦岭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形成常态化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就《条例》本身需要完善的地方,法制办要拿出修改建议。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参加检查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过硬的措施和动作,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

(省政府法制办法制监督处 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