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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副县长罗存成指出,土地是经济发展最重要的要素,是发展之基,是民生之本。开展百日整治行动是保障全县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步伐的加快,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作为支撑,由于我县后备耕地资源不足,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限,争取难度大,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管好、用好土地,对丹凤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罗存成强调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专项治理工作,从抓紧城市规划区违法行为的整治入手,对擅自改变土地批准用途、改变建设规划用途、非法转让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工业园区占用土地资源、违法建设、不按土地出让约定开发、不按规划条件开发、投资强度不够等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对镇、村乱占滥建、批少占多、批甲占乙、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违反建设规划突击建房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工矿违法行为和破坏耕地违法行为等相关问题进行集中查处,确保土地资源安全。
罗存成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上已成立领导小组,各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专人负责,按照方案要求,下功夫摸底排查,逐一登记,确保数据的全面、真实。要按方案要求实行周报月清,简报通报,每个阶段要对各镇、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类排队,开展评比。二要落实共同责任。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共同机制要求,各镇党委、政府切实负起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责任,尤其要落实镇政府的责任,在违法案件调查、处理阶段要积极主动配合,对应拆除的违法建筑,要以镇政府为主导,各方积极配合,确保拆除到位。三要严查违法行为。对排查出的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件件立案,立案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0%以上。对压案不查、有案不报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相关领导要追究责任;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公开查处,公开处理结案。对工作推进不力,案件查处迟缓的镇村要圈定为重点整治区域,限期整改。四要惩处违法人员。对于参与违法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院要及早介入,开展调查,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部颁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大对村级干部参与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五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在狠抓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深入调查研究土地、矿产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的原因,发现土地、矿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深层次寻找原因,在制度上创新,在管理上探索,不断增强针对性、主动性。通过整治行动的开展,总结经验,发现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