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畅通渠道提速度。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开辟绿色通道,劳动争议案件当天受理、当天审查立案、当天确定仲裁人员,15日内结案;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特案特办,一周内结案,大大缩短了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时间,办案提速50%。
二是强化基层促和谐。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实行就地办案,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解决劳动争议,防止劳动案件矛盾激化,促进基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是风险告知防隐患。建立风险告知制度,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的请求事项、事实理由及提供的证据,讲清仲裁的有关规定和适用的法律规则,提醒当事人慎重地对待和避免风险,理智地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方法,减少累诉,降低维权成本。
四是加强学习保基础。强化仲裁员法制培训,组织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组织仲裁员对典型案件进行讨论研究,交流经验,提高整体素质,为办案、审案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