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它针对传统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作出了许多具有开创性的规定。皇冠足球比分在行政许可法实施过程中,通过成立工作机构,开展宣传培训,清理许可主体和许可项目,制定配套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行政许可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具体的施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要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许可实施机关尚未完全理顺。
行政许可法实施前,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存在过多的问题。一些行政机关随意将许可权委托或授权给下属事业单位行使,有的机关将许可权的各个审批环节,分别确定由内设的多个机构行使,群众办事要楼上楼下跑多个部门、多个窗口。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从我县目前执行情况看,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不少许可实施机关未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特别是该统一办理的未统一办理,有的建立了窗口仅起到“收发室”的作用,多头受理现象严重。
对于由地方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许可,行政许可法规定,本级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并组织统一、联合、集中办理。从实际情况看,应当统一、联合、集中办理的项目,尚未达到这一要求。
(二)许可实施程序不规范。
申请受理环节不规范。许可事项公示制度、受理和不予受理申请应出具书面凭证的要求,少数单位没有落实; 审查与决定环节不规范。准予许可和不予许可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准予许可的决定应当公开,不予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对行政许可法的这些要求,一些部门落实不到位,该用书面形式的还采用口头形式,该告知的未告知,该公开的未公开;许可听证制度没有完全落实。许多单位对听证事项范围程序不清楚,对哪些事项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关系的不清楚,导致该举行听证的未举行听证,无法保障行政许可的合理性,给日后发生争议埋下了隐患。
(三)许可收费应停未停。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目前从我县的实际情况看,一些工本费、管理费、检测费等,没有法律或行政法规依据的,仍然在继续收取。
(四)许可事后监督不到位。
行政许可法规定,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加强对许可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建立监督检查记录,供社会查询。这一规定,是针对传统行政管理中重许可轻监督,只许可不监督的情况作出的。目前,我县还存在只许可不监管的矛盾。大量许可实施机关在许可时审查严格,没有建立监督检查档案,许可后监督乏力。
二、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 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认识不足。一方面,少数行政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严格执行该法重视不够。另一方面,由于行政许可法主要是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因此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宣传贯彻得较好,而广大人民群众对行政许可法的了解相对少一些,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需扩大。
(二)清理后的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工作不到位。少数部门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项目不明、数量不清,还存在不能严格按照县政府公布保留执行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许可现象。
(三)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和落实不到位。行政许可法确立了公开、公示、听证、告知、统一办理等许多新的许可制度,但条文中只作了概括的规定,在实施许可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导致个别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至今还未建立配套制度,大部分实施机关虽制定了配套制度,但制度建设还比较薄弱,制度落不实问题突出。
(四)“一个窗口对外”工作进展缓慢,相互联动办理行政许可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涉及到多个行政许可部门的许可事项,由于部门配合不够,导致行政审批受牵制的环节过多,审批时限不能保证,也增加了行政相对人的负担。少数部门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部门间的批准,就办理了行政许可事项 。
(五)行政许可监管的力量明显不足。与庞大的行政许可队伍相比,担负监督和指导行政许可活动的行政监察、政府法制工作队伍明显弱小,人员不足,导致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指导力度不强,满足不了形势发展和工作的需要。
(六)行政许可人员队伍素质发展不平衡。部分行政许可人员对行政许可法律知识学习不深,对行政许可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理解不透。表现为对那些项目是行政许可、那些项目是日常管理工作认识不清,导致在行政许可办理工作中出现程序不到位、法律文书使用不规范、案卷材料不齐全等现象。 (七)行政许可办公条件落后,经费严重不足。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办理许可不能收费(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一些部门因经费困难,存在不作为或不按程序使用规范文书办理的问题,导致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
三、建议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依法许可观念。采取多种形式扩大行政许可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一方面以领导干部和行政许可机关工作人员为宣传重点,多形式、多途径、多渠道地广泛宣传行政许可法的相关知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另一方面以广大人民群众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形式,让更多的人了解行政许可法的内容和精神,让更多的人监督和支持行政许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推动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
(二)健全和完善配套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不断健全完善现有的配套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和办理许可公示、行政许可收费管理、行政许可听证、行政许可备案审查、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和投拆举报等多种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三)严格程序,规范行政许可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按照“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制作规范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图和申请材料一次告知单,规范许可程序,严格办理时限,增加工作透明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快“一个窗口对外”办理行政许可工作进程,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加强行政许可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进一步夯实行政许可基础性工作。
(四)加强监督,健全对许可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政府部门要加强行政许可事项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管制度,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对实施行政许可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强化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切实改变行政审批中存在的重事前许可、轻事后监管或者只许可、不监管等问题,对于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行政许可等易发生腐败案件的领域,要重点监管。对群众举报、反映的行政许可单位和行政许可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查处。
(五)加强行政许可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思想教育,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荣八耻”重要理论,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树立行政许可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强化业务培训,重点解决行政许可人员学法、懂法、规范许可、自觉守法的问题。加强行政许可人员管理,不断完善行政许可人员资格管理和岗位培训等制度,加大行政许可人员的廉政勤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全面提高行政许可队伍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六)加强行政监察和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监察和法制部门的工作力量,改变政府监察和法制工作队伍力量薄弱,与行政执法队伍比例失调的现状;为政府监察和法制机构配强法律专业人员,提高监察和法制工作队伍业务素质,适应建设法治政府新形势、新要求。政府法制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许可行为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对贯彻、执行和整改不力的,要严肃纪律,追究责任,确保行政许可法工作落实到位,提高行政许可整体工作水平。(县政府办 张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