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必需的基本物质保障。今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将于4月1日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是一部旨在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持久动力的一部重要法律。
一、可再生能源有哪些:本法将可再生能源的范围界定为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并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规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扶持措施。
二、专项资金: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并安排资金支持相关科技研究和产业化发展。
三、鼓励发电: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本法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四、价格: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进入城市管网的可再生能源热力和燃气的价格,均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
五、太阳能:鼓励个人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本法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
六、税收:国家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