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规〔2016〕017-县政府办005
丹政办发〔2016〕100号
皇冠足球比分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皇冠足球比分利用存量商品住房
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皇冠足球比分利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皇冠足球比分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皇冠足球比分利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
改造安置房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陕西省利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省级奖励办法》(陕政办发〔2016〕36号)、《商洛市利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奖励实施办法》(商政办发〔2016〕69号)等规定,县政府决定对列入省级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选择货币化安置,并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的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予以奖励。为了进一步规范奖励资金的使用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住建局(棚改办)根据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年度改造计划,结合县房管局提供的本地存量商品住房房源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纳入安置房源。
存量商品住房是指已取得销售许可,五证(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齐全但未售出的商品住房。
第三条 被征收人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包括:被征收人自主购买存量商品住房、通过市、县政府安置商品房选购平台自主选购存量商品住房、选购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等方式。
第四条 被征收人在2016年1月1日后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予以资金奖励。
被征收人兑付奖励资金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合同、银行结算票据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 被征收人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奖励额度为每套0.8万元。
第六条 县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的筹集、拨付工作,县住建局(棚改办)负责辖区内奖励资金发放对象的审核工作。
第七条 奖励资金按照以下流程兑付:
每年5月前,县财政局将收到上级拨付的奖励资金会同县住建局(棚改办)拨付至各项目管理处。各项目管理处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资料,将奖励资金兑付给被征收人。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但未购买存量商品房的,不予以资金奖励。
第八条 各项目管理处将奖励资金兑付报表及相关资料于每年2月中旬前上报县财政局、住建局(棚改办),县财政局、住建局(棚改办)将审核后的奖励资金兑付报表于每年2月底前上报市财政局和市建设局(棚改办),并与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对接,做好本年度预拨付奖励资金和上年度奖励资金的结算工作。
第九条县住建局(棚改办)负责指导全县开展利用存量商品住房安置被征收人工作,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县政府将奖励资金发放工作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第十条各项目管理处要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并于本年度12月底前将本年度自查报告报县财政局和住建局(棚改办)。
年度自查报告包括以下资料:
(一)年度奖励资金使用情况;
(二)利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奖励资金核查表;
(三)利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人员统计表;
(四)个人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复印件;
(五)个人商品住房购买合同及该商品住房的销售许可复印件(含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
各项目管理处要对被征收人提供的个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商品房购买合同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确保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一条 县住建局(棚改办)和财政局要加强对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存量商品房销售完毕后,奖励政策自行终止;若上级政策发生变化,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至2018年9月30日废止。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中省市驻丹各单位。
皇冠足球比分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