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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足球比分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时间:2011-02-21 15:55 来源:皇冠足球比分司法局 作者:皇冠足球比分司法局

        

登记号:DFDR201100002

 

皇冠足球比分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皇冠足球比分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皇冠足球比分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0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皇冠足球比分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皇冠足球比分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全面推动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充分调动县内外一切力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格局,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招商引资是指争取县外企业或自然人来我县投资各项社会事业,且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第三条   本奖励办法适合于我县各乡镇、各部门和招商引资个人(包括社会自然人)。

第四条  招商引资奖励的日常工作由县招商服务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项目备案

1申报项目时,项目引进单位和投资方要签署服务协议,并将协议书面报送县招商服务主管部门。

2、确认引进项目应提交以下资料:①确定引资单位的证明材料;②按照《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陕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提供的投资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③项目合同书;④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⑤注册公司工商执照、公司章程;⑥具有法律效力的完成投资额证明。⑦涉及新征土地的,还需提供土地征用的相关证明文件。涉及租用土地的或农业开发项目,是种植业的,需提供土地流转协议和相关人民政府的确认证明;是养殖业的,需提供土地流转协议和土地管理部门的确认证明。

第六条  奖励认定

1、跨年度建设的招商引资项目分年度考核,完成投资额按当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计算。

2、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认定一个引进服务单位。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最多可认定2-3个联合引进服务单位。引资数额依据引进各方签订的引资分配协议认定统计,各方有意见有争议的,以投资者出具的证明为依据计算。

第七条  奖励办法

(一)  奖项设置

1、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含社会自然人);

     2、招商引资先进乡镇奖 ;

     3、招商引资先进部门奖;

4、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奖;

(二)对成功引进项目的非责任单位中介人,符合评奖条件、项目标准和奖励比例,按照申报程序给予奖励。

1、中介人是介绍和吸引国内外企业到丹凤投资项目或资金,全过程提供联络、咨询、调查及信息等服务活动的国内外各类机构和具有民事能力的人。一个项目的中介人为两个以上的,必须且只能明确一个第一中介人。第一中介人必须由外来投资者和合作单位认可并出具证明。其它中介人的资格由第一中介人确认。中介人一经确认,未经同意不能随便增减或更换。县内有关职能部门为落实中介人引荐的项目所做的相关服务工作,不能做为中介人予以认定。

2、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皇冠足球比分发展规划和投资方向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并且在我县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以及按照合同约定开工建设的项目。

3、奖励:①引进基础设施、农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奖励。投资额在500-5000万元的,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给予奖励;引进的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在奖励10万元的基础上,超出部分按固定资产投资的0.5‰给予奖励; ƒ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在以上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再追加奖励2万元、1.5万元、1万元。

 4奖励程序:①申请。引荐人、信息提供人须在提供信息的同时,填写《皇冠足球比分招商引资引荐人、信息提供人登记表》,在县招商服务部门备案。在项目达到受奖条件后,向招商服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皇冠足球比分招商引资引荐人、信息提供人奖励申请表》,并提供引资协议书、验资报告、付款凭证等证明资料,经项目单位(企业)和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县招商服务部门。②审核。由县招商服务部门牵头组成考核认定小组对项目情况、引荐人情况、引荐过程、出资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竣工报告以及银行到账情况为准)进行审核、确认,并提出奖励意见,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同意,进行公示后落实奖励。招商引资考核认定过程中,中介人拒绝、拖延或不如实提供与考核认定有关资料的,提出批评;拒不改正的,不予考核认定。

(三)对乡镇设招商引资先进乡镇奖,按年度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进行奖励,奖励按固定资产投资0.2实行奖励。

(四)对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政府职能部门设招商引资先进部门奖进行奖励。①年度任务在5000万元以下的部门,按固定资产投资0.1实行奖励。②年度任务在8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部门,按固定资产投资

0.2实行奖励。③年度任务在8000万元(含8000万元)—1亿元的部门,按固定资产投资0.3实行奖励。④年度任务在1亿元(包括1亿)—3亿元的部门,按固定资产投资0.4实行奖励。⑤年度任务在3亿元(含3亿元)以上的部门,按固定资产投资0.5实行奖励。

(五)主要经济主管部门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考核。发改局、招商局、工信办、项目办、经贸局、旅游局、供销社的招商引资任务由县考核办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超出任务部分参照第(四)项进行奖励。

(六)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奖

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属重大项目,引资的部门享受重大项目奖励。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0%以上,奖金按投资总额的0.5实行奖励,投资规模每增加1亿元,奖励额度另增加2万元。属于世界500强、国内500强、高新技术产业(以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为依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再追加2万、1.5万、1万元、0.8万元。

(七)对未承担招商引资任务,但实际引进项目符合规定的部门,可一并参照考核进行奖励。对(二)、(三)、(四)、(五)、(六)项的奖项如有重复,按最高奖项奖励。

(八)下列情况不属于奖励的范围:国内外客商和友好人士直接对我县的投资和捐赠;国家直接安排的产业结构调整计划内的资金和项目;国家直接安排的基建及水利、交通、电力、通讯、基础设施等计划内的资金和项目;上级直接安排的其他计划内的资金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均不含项目土地款和租用土地、房产的租金及企业流动资金;房地产、加油站等市场选择业主的项目。

第八条  奖金来源和分配。奖金由县财政承担。各受奖单位奖金的分配主要用于奖励为引进项目提供信息、牵线搭桥及做好服务的有功人员。

第九条  实行招商引资月通报、半年和年终考核制度。各责任单位将每月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用全县统一的报表在每月25日前报送县招商服务主管部门,未及时报送的按空白对待,由县招商服务主管部门将数据汇总向全县通报;半年考核在6月下旬开始,各责任单位必须于620日前报送应考核的项目资料;年终考核于当年12月下旬开始,各责任单位必须在1220日前报送考核认定的项目资料。考核认定结束后,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报经县政府同意后,按规定兑现奖金。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条  考核认定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认定小组实施考核。

第十一条  参加考核的人员,要自觉接受被考核责任单位和投资者的监督。

(一)考核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虚报认定结果,对通过考核认定和知悉的外来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对外界泄露。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考核认定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考核认定的各项工作职责及工作程序,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二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