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规〔2012〕013-县政府005
丹政发〔2012〕37号
皇冠足球比分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皇冠足球比分名牌产品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皇冠足球比分名牌产品奖励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皇冠足球比分名牌产品奖励办法
第一条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陕政发〔2007〕69号)和《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商政字〔2009〕24号)的有关规定,为鼓励、支持和引导我县企业实施名牌产品发展战略,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县辖区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违法违纪及失信记录的企业,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奖励的对象,包括获得“全国知名品牌”、 “陕西省名牌产品”称号的本县区域内企业及其负责人。
第四条 对获得“全国知名品牌”、“陕西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除享受陕西省、商洛市的表彰奖励外,同时享受皇冠足球比分政府的表彰奖励。具体为:
(一)对获得“全国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奖励10万元;
(二)对获得“陕西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奖励5万元;
(三)同一企业在获得“陕西省名牌产品”奖后又获得 “全国知名品牌”称号的,按最高奖金额进行奖励。
(四)获得“全国知名品牌”、“陕西省名牌产品”的企业负责人一次性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同时,对协助申报部门和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条 企业及其负责人领取 “全国知名品牌”、“陕西省名牌产品”奖金后,其获奖产品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不再给予奖励。
第六条 企业在获得“全国知名品牌”、“陕西省名牌产品”荣誉称号后,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向县政府申报,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予以通告表彰奖励。
第七条 申报名牌产品奖励资金的企业,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申请书;
(二)认定名牌产品在媒介发布的公告;
(三)认定名牌产品的认定证书;
(四)负责人个人相关资料;
(五)其他有关资料。
第八条 上述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自2017年8月31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