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规〔2014〕17号-县财政局02
皇冠足球比分财政局
皇冠足球比分扶贫局
丹财发〔2014〕165号
皇冠足球比分财政局 皇冠足球比分扶贫局
关于印发皇冠足球比分精准扶贫资金整合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实施精准扶贫攻坚行动,最大限度发挥涉农项目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综合效益,整合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皇冠足球比分精准扶贫资金整合使用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皇冠足球比分财政局 皇冠足球比分扶贫局
2014年9月26日
皇冠足球比分精准扶贫资金整合使用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皇冠足球比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举全县之力实施“脱贫攻坚行动”,最大限度发挥涉农项目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综合效益,整合资金,形成扶贫开发合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精准扶贫资金整合使用的范围:上级下达拨付我县以及县财政、部门安排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方面的涉农项目资金,包括:国家扶贫专项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国有贫困农林场扶贫资金以及农业、林业、水务、发改、国土、交通、住建、教体、卫生、文广、民政、人社、畜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一事一议”等行业部门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社会福利资金、疫病防治经费、对农民的各种政策性补贴以及有特殊用途的资金除外),统筹协调,集中向贫困村及贫困户倾斜。
第三条 资金整合使用的工作目标:围绕我县“双包双促”脱贫攻坚行动和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突出“主导产业、基础设施、民居环境、公益事业、基层组织”五大重点和贫困户产业发展,整合项目、整合资金、整村推进,集中扶持全县在册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
第四条 资金整合使用工作的原则:
(一)因村(户)制宜,规划先行。立足当地实际,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方针,科学策划落实项目,制定贫困村精准扶贫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及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制定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计划。
(二)整合项目,统筹安排。在资金来源渠道不乱、资金用途不变、项目管理权限不变、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检查验收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按照扶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项目。
(三)优势互补,集中投入。将各级安排的性质相近、用途一致的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使用,统筹安排、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积极探索涉农产业项目投入的方向、支持环节和工作机制,使各项资金互相匹配,形成合力,引导各类要素向贫困村集聚。
(四)整村推进,成果共享。围绕《皇冠足球比分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从群众反映强烈、制约地方发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急待解决的问题入手,突出重点、统筹安排项目,捆绑资金、集中投入项目建设,整村推进、共享建设成果。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 为强化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监察局、扶贫局、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国土局、交通局、住建局、教体局、卫生局、文广局、民政局、残联、农发办、农财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精准扶贫资金整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和资金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扶贫局,办公室主任由扶贫局局长担任;资金管理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担任。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精准扶贫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工作。根据全县“双包双促”精准扶贫总体发展思路、围绕区域项目建设规划搭建资金整合平台;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协调部门之间关系,解决资金整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对项目资金整合使用进行绩效考核。
(二)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协调督促包村部门和镇政府制定贫困村精准扶贫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及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审核、批复项目实施计划,并按镇、按类型汇总贫困村年度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预算和贫困户增收产业项目、资金投入方式、支持环节、扶持金额;建立精准扶贫资金项目库,提出涉农项目整合意见,负责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落实项目,明确任务;督促协调部门和各镇实施项目;会同财政局做好部门项目资金整合使用绩效考核。
(三)资金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会同县扶贫局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落实项目和资金整合任务;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按整合方案申报项目;协助部门争取资金;整合项目资金集中统一管理;按精准扶贫项目实施计划和建设进度安排拨付资金;会同审计局、监察局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牵头组织对部门资金整合使用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四)各相关部门作为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主体,主要职责:根据贫困村项目实施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贫困户产业项目计划,结合本部门项目管理规定落实项目和资金;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上报、组织实施、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负责收集、整理、归档相关文件、图片等资料,项目竣工验收后统一归档备查;全力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确保本部门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工程按期保质完工。具体职责分工:
1、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以工代赈、产业标准化项目建设;2、县财政局重点负责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
补”项目和农发项目建设;
3、县交通局重点负责农村公路建设;
4、县农业局重点负责农业产业化、农村能源建设,对农民进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5、县林业局重点负责经济林产业和区域绿化建设;
6、县水务局重点负责安全饮水、农田水利、河道治理、小流域治理;
7、县畜牧中心负责财政支持畜牧产业项目;
8、县环保局重点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9、县国土局重点负责土地垦复整理;
10、县教体局重点负责和农村学校、幼儿园建设和体育健身器材配送;
11、县卫生局重点负责农村卫生医疗条件改善和卫生室建设;
12、县人社局重点负责返乡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产业信贷扶持和就业培训;
13、县文广局重点负责农村文化活动场所、设施和农民书屋等建设;
14、其他部门负责各自承担的涉农项目建设。
(五)镇政府本着先民生、后产业,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制定本镇的规划布局,做好用地调整、群众动员及其他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抓好并协助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规划、申报、实施、管理工作。
(六)县审计局负责对相关部门、镇和项目实施单位按整合办法安排落实项目、管理使用资金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各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监察局负责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依法对违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查处。
第三章 工作方法和程序
第六条 精准扶贫资金整合使用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与“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公室为平台、以涉农项目资金管理部门为主体,围绕精准扶贫目标任务,按照“科学规划、整合项目、统筹安排、捆绑资金、集中投入、精准扶持、整村推进”的方法实施。
第七条 资金整合工作的程序:
(一)每年7月底前,由县扶贫局按照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脱贫攻坚总体安排部署,制定下年度区域扶贫规划(明确扶贫示范村和重点村、包村部门、建设任务、资金投入计划),报领导小组审批后,下发各镇和县级相关部门。
(二)各镇配合包村部门结合扶贫区域规划,在与县级相关部门充分对接的基础上,每年8月底前落实下年度到村、到户建设项目和产业扶持项目,认真组织规划设计、项目建设预算、项目投资评审工作,详细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扶持方案,上报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称扶贫局)。
(三)县扶贫局负责、财政局配合结合各镇和包村部门上报的项目实施计划,分村、分类汇总建设项目和到户产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项目库,反馈相关项目部门。
(四)县级相关部门结合上级部门项目计划和申报指南,对能够进行整合的涉农资金项目进行初步确定和细化后,上报县扶贫局、财政局。
(五)县财政局、扶贫局负责对项目计划进行整理分类,组织召开由主管县长、相关部门和镇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逐部门、逐项目进行对接,进一步整合、优化项目,落实部门整合项目、资金任务,夯实责任。
(六)每年9月份开始,县财政局组织各部门按项目落实计划通过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下年度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七)项目计划下达后,各部门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项目。
(八)县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并会同县监察局、审计局严格按照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涉农项目部门统一思想,围绕全县“双包双促”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和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合项目资金、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坚决禁止随意安排、调整变更项目,分散投入现象。县扶贫、财政部门切实发挥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平台作用,加强协调,确保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工作顺利实施。
第四章 资金安排使用
第九条 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探索、创新项目管理和资金投入机制,各类资金资源相互配套、优势互补,发挥集约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基础实施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监督跟踪制和绩效考评制,加强资金监管。工程建设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直接支付,符合政府集中采购政策规定的严格按政府采购办法执行。
农村饮水、便民桥涵等公益性项目原则上采取“民办公助、一事一议、群众筹资筹劳、财政资金补助”的办法实施,镇村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动员群众自主办好村内公益事业。
贫困户产业扶持项目采取信贷扶持、贷款贴息、担保,关键环节支持、技术培训等有效措施,创新支持方式。到户扶持资金原则上一律实行“一折通”支付、直补到户。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产业项目要将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安排贫困群众就业作为资金扶持的基本条件,采取贫困户入股、种苗种畜补贴、技术指导、产品包销等有效方法扶持。
第五章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
第十条 项目建设完成后,领导小组组织对相关镇、部门项目实施、扶贫整合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对涉农项目整合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完成率及项目整体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一条 实行资金整合与部门预算、部门办公经费相挂钩制度,对资金整合率高、项目整体实施效果好的部门,在下年度部门预算、经费安排上予以适当增加、倾斜;对扶贫资金整合率低、项目整体实施效果差的部门,在下年度部门预算、经费拨付上予以适当削减。
第十二条 对在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工作不按本办法规定条款执行、玩忽职守及综合评价效果差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责任。
镇、部门或个人有违反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皇冠足球比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皇冠足球比分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至2016年9月30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