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规〔2014〕18号-县财政局03
皇冠足球比分财政局
皇冠足球比分扶贫局
丹财发〔2014〕166号
皇冠足球比分财政局 皇冠足球比分扶贫局
关于印发皇冠足球比分精准扶贫产业发展信贷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了有效实施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实现稳定脱贫目标,特筹集设立皇冠足球比分精准扶贫产业发展信贷扶持专项资金,现将《皇冠足球比分精准扶贫产业发展信贷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皇冠足球比分财政局 皇冠足球比分扶贫局
2014年9月26日
皇冠足球比分精准扶贫产业发展信贷扶持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精准扶贫,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增加收入,实现稳定脱贫目标,特筹集设立皇冠足球比分精准扶贫产业发展信贷扶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产业信贷扶持金)。
第二条 产业信贷扶持金设立由县政府筹集资金和部门专项资金组成,全年计划筹集1200万元。政府筹集资金由县财政按照每年不少于300万元的规模设立,同时,按照“政策衔接、资源整合、集中资金、精准扶持”的原则,将各部门产业信贷扶持专项资金一并纳入优先用于精准扶贫产业信贷扶持项目,主要包括:
(一)县扶贫部门小额到户信贷扶贫贴息资金;
(二)县扶贫部门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三)县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贷款贴息资金;
(四)县人社部门创业促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
(五)县农业、林业、工信、经贸、发改等部门产业信贷扶持资金。
第三条 产业信贷扶持金实行稳定投入、滚动发展、专户存储、专账核算,部门资金除中省有专门管理使用办法外原则上一并存入代办银行产业信贷扶持金专户,利息收益转入本金使用。
第四条 产业信贷扶持金的工作目标:降低金融机构扶贫贷款风险,围绕全县“双包双促”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拉动银行信贷资金对全县116个贫困村2.37万贫困户实施精准扶贫产业扶持,每年向贫困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放贷款不少于1.2亿元,解决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支持发展产业致富项目,促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第五条 产业信贷扶持金使用范围:
(一)对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产业大户、家庭农场进行扶贫产业贷款贴息;
(二)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和农村经济组织(有县人社部门创业培训证书、能提供反担保措施)提供贷款担保;
(三)对承办银行小额贷款呆坏账核销;
(四)对承办银行和工作部门奖励。
第六条 产业信贷扶持金主管部门是皇冠足球比分精准扶贫产业发展信贷扶持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监察局、审计局、扶贫局、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民政局、经贸局、工信办、人民银行、信用联社、农行、邮储银行、工行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贷款项目办公室(在县扶贫局办公,由双包双促办公室负责审核贷款对象,由县扶贫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办公,办理日常审贷、贴息、呆坏账核销等工作,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贫困户扶贫产业项目的规划论证、技术培训、服务指导,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协助做好信贷资金和贴息资金投放、回收、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 产业信贷扶持金按照“贫困户贷款、政府贴息、规避风险、滚动发展”的方针,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1、统一管理、分类实施原则。各类资金由领导小组集中统一管理,结合上级部门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分类实施。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农发产业贴息贷款等部门产业信贷扶持资金必须优先用于精准扶贫产业项目、集中支持贫困户通过发展产业脱贫。
2、政府引导、农户自愿、金融部门自主放贷原则。政府提供贴息、担保政策,贫困农户自愿申请、按程序审核,银行自主放贷、自主回收、谁借谁还,确保资金安全。
3、补贴资金直补到户原则。贷款贴息资金通过“惠农一折通”直补到贷款农户。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县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贷款项目办公室和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贫困户产业信贷扶持项目、贷款的审批,做好产业贴息资金审核兑现工作。
(二)负责产业信贷扶持金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信贷扶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
(三)负责对产业信贷扶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协调落实信贷扶持金、贴息资金、呆坏账核销和奖励资金;
(五)负责贷款呆坏账核销工作;
(六)协调监察、审计等部门对产业信贷扶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条 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产业信贷扶持金的筹措;
(二)负责产业信贷扶持政策的宣传、落实;
(三)负责向上级申报信贷贴息项目,争取资金,对资金的运行进行监督。
第十条 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贷款工作,并设定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贷款业务;
(二)负责贷款的审核、发放工作,提供贷款政策及业务咨询、宣传等服务工作;
(三)负责贷款的贷后检查和贷款回收工作;
(四)负责贷款业务统计报表报送、贴息资金的代发等工作。
第十一条 镇扶贫中心、社保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贷款户资格和产业项目的审查核实,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产业发展服务工作;
(二)做好产业信贷扶持金政策宣传,协助扶贫户办理相关贷款、贴息手续,统一代办相关手续;
(三)负责做好信贷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协助做好贷款的回收工作。
第十二条 各基层金融网点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贷款政策的宣传解释和指导;
(二)负责对申请贷款人的审核工作,重点审查借款人的诚信状况、资料是否真实等;
(三)负责对到期贷款的回收;
(四)负责贷款业务的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五)金融机构要加快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间,使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能够快捷、便利获得贷款。
第三章 贷款对象、条件和用途
第十三条 贷款对象为全县确定的“双包双促”精准扶贫行动116个贫困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意愿的在册贫困户。
第十四条 申请贷款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全县确定的在册贫困户;
(二)年龄18-60周岁(每户限一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主自愿;
(三)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四)有贷款项目及产业可行性分析或实施计划书;
(五)参加过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有一定经营能力;
(六)个人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其他违法行为;
(七)其他符合规定的条件。
第十五条 产业信贷扶持金主要用于扶持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发展种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农家乐、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
第四章 贷款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贷款承办银行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确定,鼓励金融机构降低贷款门槛和贷款利率。
第十七条 产业信贷扶持金实行贫困户申请、扶贫人社部门审核、银行放贷、财政贴息、联合核销呆坏账的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 贷款程序
(一)个人申请:贫困户填写《丹凤县精准扶贫产业扶持贷款申请表》(一式四份),附劳动技能或创业培训有效证明和产业项目实施计划,经村委会和扶贫包村工作队审查加注意见后送镇扶贫中心审核。
(二)审核公示:镇扶贫中心会同镇社保所、承办银行基层网点进行贷款对象资格、产业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后,加注意见、镇政府盖章报县扶贫局精准扶贫产业发展贷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扶贫局)审批。
(三)审批发放:县扶贫局审核批准后,送承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发放贷款;符合创业促就业担保贷款条件的送就业局办理担保贷款手续,承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同时送财政局审核备案。
第五章 贷款额度、期限、还款方式和贴息
第十九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贫困户自行贷款每户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以内,贷款利率执行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最低优惠利率标准;
符合创业促就业担保贷款条件的扶贫户,每户贷款5至8万元,按照创业促就业贴息贷款利率执行,贴息期限1年。
第二十条 贷款按季(年)结息,自行贷款“谁贷谁结息”,贷款户根据产业经营情况可采取分期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第二十一条 贷款贴息
(一)贫困户自行贷款,政府从产业信贷扶持金中结合贫困户贷款期限给予一年期内利息补贴,每户按贷款额的5%贴息(符合扶贫、就业等部门自行贷款条件的,按部门贴息政策标准执行),贴息程序:
1、农户申请:贷款扶贫户持贷款协议、已付银行利息清单,填写《皇冠足球比分精准扶贫产业贷款贴息申请表》,经村委会和扶贫包村工作队审查加注意见后送镇扶贫中心、承办银行基层网点审核;
2、审查核实:镇扶贫中心、承办银行基层网点审查核实后报县扶贫局复审,审核加注意见后,送财政局产业信贷扶持金使用管理办公室办理贴息。
符合创业促就业担保贷款政策规定和自行贷款条件的,扶贫局复审加注意见后,送就业局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加注审核意见后,送财政局办理贴息;
3、直补到户:财政局汇总后签写贴息资金审批单,按程序报批后,将贴息资金通过“一折通”直补到贷款扶贫户。
(二)符合创业促就业担保贷款条件的扶贫户贷款利息,按照《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由财政全额贴息。
第二十二条 贷款用途管理:贫困户产业扶持贷款必须用于确定的产业发展项目,不准转移用途,不准转借他人,否则金融机构依法收回贷款并不予贴息。
第二十三条 产业信贷扶持金存款计息及呆坏账准备金:产业信贷扶持金计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存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从产业信贷扶持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建立呆坏账准备金,用于贷款呆坏账的核销,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做到滚动发展规避风险。
第二十四条 贷款呆坏账管理:因不可抗力导致贷款人无法到期还款的,经金融机构、扶贫部门审查认定,可延期1年还贷,到期后仍无力偿还的,在民政部门救助后,该笔贷款的余额在呆坏账准备金中扣除。
因贷款人死亡或严重致残,整个家庭无力偿还贷款的,在民政部门救助后,该笔贷款的余额在呆坏账准备金中予以核销。
贷款呆坏账经县镇两级金融、扶贫、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可予以扣除核销。
第六章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贷款
第二十五条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村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可向商业银行或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享受相关部门的产业信贷扶持政策。
第二十六条 对带动贫困户增收效果明显,未享受上级贴息政策的,经绩效考核政府给予一定比例贴息。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金融机构及部门奖励资金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至2016年9月30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