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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的浙江探索
时间:2012-07-18 17:41 来源:皇冠足球比分司法局 作者:皇冠足球比分司法局

来源:《 人民日报 》记者 王慧敏 南( 20120718 17 版) 发布时间:2012-07-18 10:28 阅读次数:

 

  社会公平度指数居全国第一,群众安全感满意率97.35%、法治建设成效群众满意率87.71%,均居全国前列……

  在全国率先构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率先尝试发布一个县域范围内的“法治指数”,率先创新设立“司法透明指数”,率先实现全省所有行政村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

 

  一系列耀眼数据和创新举措,勾勒出“法治浙江”建设6年多来的稳健步伐。

 

  作为经济总量全国第四、城乡居民收入连年全国第一的省份,浙江近年来在经济“快车”高速运行的同时,一直在探索如何加快推进区域法治化进程、提升法治化水平,给群众更多的公平正义,给社会更多的和谐安宁。

 

 

 

  “法治浙江”服务大局

 

  建设“法治浙江”,成为浙江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载体

 

  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浙江较早地认识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法治浙江”,成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

 

  2006年,浙江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战略决策,以此作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载体,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主战略。

 

  2007年,浙江省委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中,明确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基础等方面,为推进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近几年,“首当其冲”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转型升级面临“爬坡过坎”压力的浙江,更加坚定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项工作整体布局中推动法治建设步伐。

 

  2009年,浙江省委提出通过法治建设“促增长、促民生、促和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以法治的思路和办法来化解难题、助推发展、提供服务。

 

  2011年,浙江省委又作出加强“法治浙江”基层基础建设决策,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法治为民”为本质要求。 

 

  “围绕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这一总目标,加快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步伐,是今后五年工作重点之一。”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说,处在发展新起点的浙江,要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更加需要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撑,更要满足广大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期待。

 

  依法执政带头示范

 

  在全国率先启动并先后实施三轮审批制度改革,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从3251项减少到630

 

  “一张办公桌、两个书柜、三张沙发、几盆盆栽。”浙江桐庐县分水镇保安村66岁的村民顾增淼头一回走进县政府大院,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到县委书记的办公室参观了一圈。这个原来在他心中还带着几分神秘感的地方,此刻显得亲切而贴近。

 

  5月的第一个周日,和顾增淼一样,桐庐县204位普通群众受邀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来到县政府大院,在县委书记办公室、政协主席办公室、大会议室一路参观。

 

  随后举行的“政民恳谈会”上,这些群众代表还听县长介绍了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农业等工作情况、发展思路。轮到群众代表发言时,举手格外踊跃:小路小富,大路大富,有村民希望政府早日改造自家村口的道路;还有代表建议政府大力组织农民走合作化的路子,加大以工补农力度。

 

  “第一次走进政府大院,知道了领导们每天都在忙些什么,感受到政府对我们的尊重。”顾增淼这样感叹。

 

  桐庐县今年首次举办“政府开放日”等活动,今后还将通过固定时间开放、不定期开放等形式,使百姓走进政府、监督政府常态化。这一以开放、透明、服务、民本为宗旨的创新做法,也是近年浙江各地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缩影。

 

  深化法治建设,各级政府首先要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带头守法。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说,浙江坚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建设“法治浙江”的关键环节来抓。“要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普法不够、立法不全等问题,政府必须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相关经济社会事务,既不能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

 

  浙江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提高法治素养,让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建设彰显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行政机关。按照“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目标,浙江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又提出新的要求,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去年9月举行的省政府常务(扩大)会议,还专门请来浙江大学教授朱新力就行政诉讼法为领导干部作辅导报告。

 

  为提升立法质量和透明度,去年浙江所有法规草案都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等途径,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通过实行专家咨询论证、立法听证等制度,扩大立法参与度。去年,省市县三级共对27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其中107件存在违法或不当的文件进行自纠;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报送备案的80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纠错70件。

 

  为提升政府行政效率,浙江在全国率先启动并先后实施三轮审批制度改革,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从3251 项减少到630项,成为全国省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目前,浙江省101个市、县(市、区) 均已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窗口。

 

  为规范行政执法,浙江对全省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后减少3/4以上。一些地方和部门还积极探索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行政处罚结果公开、“说理式”执法等创新举措。去年省市县三级共3389个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完成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基层创建夯实基础

 

  在全国率先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省已有576个村获得这一称号

 

  不久前,浙江余姚的村民宋桂尧碰到一桩烦心事,他所在的泗门镇谢家路村要拓宽道路,按照规划,一条中心横路正好穿过他家门前的整个院子,路面还比地面高出1米多,家人进出都成了问题。

 

  好在村民小组党支部的党员早早地就上宋桂尧家里来听想法、出主意,帮助他家设计进出路线,村里还出钱在他家东侧修了个坡道,方便他们进出。“村里为我想得周到,我也一定支持村里的事。”宋桂尧痛快地表了态。像征地拆迁这样的难事,因为村里在决策前充分听取村民意见、考虑村民利益,所以能够顺利实行。

 

  村民们告诉记者,以前的谢家路村,可是远近出名的“问题村”,管理欠民主、制度不落实、矛盾纠纷多,村民与村干部唱反调、闹矛盾的情况屡屡发生。

 

  这些年,通过逐步推行村民民主自治议事的“阳光村务八步法”,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像村级经济发展规划、村级财务预决算、重点项目等,全部被纳入民主决策范围。如今的谢家路村,不仅摘得全国文明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等荣誉,还成为首批100个“中国幸福村庄”之一。

 

  像谢家路村一样,越来越多的浙江农村,通过“民主法治村”创建等载体,逐步实现民主表决、公开承诺、监督实施的村务民主决策。

 

  法治建设,根在基层。近年来,浙江重点在村居、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探索、推进依法治理,使民主法治理念滋养和激活每一个社会“细胞”。

 

  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强说,夯实“法治浙江”的基层基础,一直是浙江关注的重点。

 

  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载体,浙江2003年在全国率先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目前,全省已有576个村获得这一称号,在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基层法治化水平、增强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等方面,成效明显。

 

  在示范带领下,浙江90%以上的村庄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建立民主理财、村务管理等制度;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95%的村已达到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全省半数以上的社区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普遍推行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成效评议会等民主管理制度。

 

  各地加强“法治浙江”基层基础建设的探索创新各具特色、务实管用。“参与式预算制度”、“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基层便民服务公共平台”、“外来人口三级议政议事平台”等创新做法,都在浙江各地逐步推开。

 

  曾在全国首创“基层民主恳谈”的台州温岭市,尝试拓宽民主恳谈的范围和深度,率先试水“参与式预算民众协商”模式。温岭市泽国镇村民朱培勇,就是通过乒乓球摇号、按照千分之二比例随机产生的民众代表之一。

 

  去年1月,泽国镇召开预算民主恳谈会,由民众代表对泽国镇年度公共财政预算的重点项目进行初审。“我发现预算安排的城市社区环境卫生资金里,根本找不到公共厕所建设的项目,而泽国镇外来人口超过常住人口,外来民工如厕难是个大问题,需要多配套建设公厕。” 朱培勇的意见最后经过镇人大的认真审议,被写入预算修改项目中。

 

  宁波市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成立一支特殊的“法制促进员”队伍,包括1500多名来自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的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法制促进员” 变“坐诊”为“出诊”,主动走入村民家中、走上田间地头、走进工厂车间,掌握第一手社情民意、在第一线化解矛盾纠纷。现在,宁波每个村都有一名固定的法制促进员,到去年年底,累计走访群众50216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664件,解决实际问题1854件。

 

  公正司法“阳光透明”

 

  将在全国率先发布“司法透明指数”,把司法公开程度量化为可感知的具体指标

 

  最近,浙江将发布“司法透明指数”、度量司法公开程度的消息一经公布,引来各界广泛关注。这一创新举措在全国尚无先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司法透明指数”已在湖州市吴兴区法院先行试点,待做法成熟后,将向全省基层法院推广。

 

  为了让司法“真正晒于阳光下”,今年年初,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浙江大学法学专家,探索将司法公开程度量化为可感知的具体指标。在吴兴区法院试行的“司法透明指数”体系,包括行政管理、司法过程两方面在内的共6个一级指标、100个二级指标。

 

  从2010年开始,浙江实施“阳光司法”工程,在政务公开、司法透明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借助于现代科技手段,大大提升了司法公开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广受关注的德国菲尔马公司与衢州力恒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上诉一案,通过网上庭审直播,并邀请部分在浙全国人大代表、省市人大代表及高校学生旁听,反响良好。目前,浙江省内103家法院全部建成门户网站,1347个审判法庭建成“数字化法庭”,推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

 

  浙江各级法院还探索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网上预约立案、语音导诉、远程提审等做法。目前,浙江法院在互联网上公布的裁判文书共计43万篇,去年裁判文书上网率达75%

 

  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形成司法公正廉洁、便民为民的环境。

 

  浙江公安机关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在全国率先推行民警岗位执法资格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责任体系,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和推广使用执法办案平台,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百名民警破案数和提请逮捕数连续11年居全国首位。

 

  浙江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评,开展撤案、不捕、不诉、无罪判决案件复查,集中解决执法不规范、违规办案等问题,人均办案数全国第一,办案质量全国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