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是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共性目标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广泛征集意见并修改完善的基础上,8月18日,省政府法制办印发了《2014年度市(区)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和《2014年度省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以组织领导、法律学习、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行政监督等为主要内容,共设19个评价要点。重在提高各级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年底,省政府法制办将依据考核标准对被考核单位依法行政(办事)情况进行打分,确定考核等次报省考核办。(综合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