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与工作要求,努力争创镇江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新优势,日前,镇江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当前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实施意见》。
《意见》对关于加快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提出了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企业投资审批“负面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五项”清单制度以及“多评合一”制度、推进政务服务机制创新、推进监管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共九项举措。
《意见》明确要求,做好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将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到辖市区,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月份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12月份公布辖市、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按照依法设定、科学分类、统一规范、动态管理和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清理政府行政权力,10月份公布清单,做到“目录之外无权力”,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年内创新出台“多评合一”制度,改革审批模式,将项目前期各类评估由“串联”改为“并联”,压缩项目评估周期达三分之二以上。创新政务服务机制,着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成“一库四平台”统建任务,全面运行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平台。推进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和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机制,修订出台《镇江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在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高的乡镇,探索实行综合执法。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规范机构设置,严控机构编制,9月份基本完成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年内基本完成辖市区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编辑 镇江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