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生态清朗起来——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上)
年终岁尾,一张“法治地图”引人关注:
首都北京,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启动,老百姓办事无须满城跑;
省会南京,细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人情案、关系案没了空间;
万里长江第一城四川宜宾,领导年终述法,法治建设成为政绩指标;
长江入海口上海,干部任前考法,让“法律没学好,区长当不了”变为现实;
……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各地各部门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探索、锐意创新,规范政府权力、改善公众服务的新举措纷纷出台。“权力清单”为政府依法行政划定醒目红线,实施简政放权管住干扰市场的“看得见的手”,推进政务公开让政府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蹄疾步稳,法治政府建设向着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的目标迈进。
记者近期在北京、江苏、四川、陕西等地调研中发现,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但有了“依法好办事”的法治共识,大多数地方还有了“事事纳入法治轨道”的自觉行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中,大家都按规矩出牌,原则性强了,把关严了,政务生态清朗了,干起工作来更充实、更踏实了。
抓住“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11月19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协调处处长张保华和省法制办来的徐飞平处长聊得不亦乐乎:“我们也在搞培训,每年6次集体学法。”“今年还有1次,最近各部门又在问什么时候开班。”“省法制办有好的专家学者,要向我们多推荐。”“过几天去你那拜访取经,学学怎么把培训质量搞上去。”
当前,领导干部学法热情高涨。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已经在许多地方成为“必修课”。“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地各部门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无一例外地把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列为重中之重。
“法律没学好,区长当不了。”2015年4月上旬,上海市徐汇区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区政府正、副区长,区法院院长、检察长等200多人参加了一场特殊的考试。考试题目全部是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监督法等4部法律的条款。按规定,成绩不合格的将参加补考,没有通过法律考试的将被一票否决。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秋萍介绍,“考试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提高他们的法治思维能力。”
学以致用,各级领导干部“拍脑袋”决策的现象大幅减少。四川省委副秘书长、省依法治省办主任杨天宗介绍,四川的领导干部年终不仅述职、述廉,还要述法。四川把法治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督查工作要点,并严格执行法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对法治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等14种情况采取限期整改、停职检查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等7类追责措施,目前已经对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法治问责。
“发展心情再迫切也不能蛮干。”四川宜宾市市长徐进说,“这两年主城区拆迁3000户近65万平方米,没有一起行政诉讼。为什么?‘钉子户’有法律依据,政府就要让步、协调;他没有依据蛮不讲理,法律‘雄起’。”
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自觉、法治水平明显提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现象大为减少。一段时期内“门庭冷落”的法制办忙起来了。宜宾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聂军说,现在1年干的工作比过去20年都多,市级行政复议近300起。在江苏省海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思健是个“红人”,有人开玩笑说:“市长要听他的!”原来,该市明确规定,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必须听取法制办意见并存档。海门市常务副市长成伟说:“决策合法合规才好顺利落地。”
发力“关键环节”,依法办事赢得效率和尊重
法律的生命在实施,行政执法的好坏,不仅检验着法治政府的成色,还事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无疑,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至为关键的一环。然而,一段时间以来,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依然存在,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不时出现,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规范行政执法、杜绝执法犯法,成为各地各部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共同选择。
规范从培训开始,北京市朝阳区就成立了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中心。“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不少于50学时的法律知识培训,并与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挂钩。”北京市朝阳区政府法制办应诉科科长汪虎说。执法观摩、旁听庭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丰富多彩的培训方式,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执法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行政处罚是政府的一项重要权力,但滥用自由裁量权导致“同案不同罚”的现象屡见不鲜。“罚几百还是罚几万,是警告还是移送司法,全凭执法人员一支笔!”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说,总是怀疑受到不公正处罚而憋屈,而对执法人员而言,总是被人怀疑执法不公也挺委屈。
11月18日,西安市莲湖区城管执法局三楼会议室,一位穿着一身墨绿色制服、操着一口陕北口音的汉子走了进来。“早年我是当兵的,也就是‘最可爱的人’,转业走上城管岗位后,一度被人称为‘最可恨的人’!”他是红庙坡街道城管中队中队长陶靖,干了近20年的城管,“如今,工作还是这份工作,心理没那么憋屈了,原因在于我们有了标准化执法,压缩了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执法越来越规范,群众又对我们笑脸相迎了。”
“江苏很多部门、地市制定了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并向社会公布。”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徐卫说。今年6月1日,《南京市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同一种违法行为有处罚幅度的,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划分若干裁量阶次,并列明每一阶次处罚的具体基准。
“明确、精细的执法规定,对于执法人员来说,既是规范,更是保护。”江苏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王巧全说,以前民警执法的一大难题就是面对形形色色说情的人,现在什么情况该罚、怎么罚都规定得清清楚楚,拒绝说情有了依据,即使想网开一面也无从下手,“‘请按规定来’,成了我们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最常说的一句话。”
从整合执法主体到减少执法层级,从理顺执法体制到完善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体制大刀阔斧的改革让行政执法人员充分体会到了“依法办事”带来的便利、高效和尊重。
政府守法带动群众信法,法治成为全社会最大公约数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地各部门普遍把推进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法治政府的主导引领作用,不断培育法治文化,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公司向山东省即墨市工商局举报王某、姚某伪造营业执照等证件,冒用该公司名义贷款,请求工商局进行查处。12天后,工商局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该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结果,还没等法院宣判,工商局便自行撤销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这说明了什么?“行政诉讼对法治政府建设发挥着倒逼作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侯勇说。
今年5月1日,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新的行政诉讼法大幅降低了“民告官”的门槛,全国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大幅增长。
“上访三年不如上诉一年。”行政诉讼案件量的井喷折射出法治在百姓心中地位的提升。曾率领全家老少三年内几十次到县、市和省,3次上北京上访的郑明房颇有感触。因为承包的土地被人非法侵占,郑明房由种养殖大户变成了上访“专业户”。后来,他一纸诉状告到法院,仅一年时间就先后打完了一审、二审两场官司,最终拿到了84万元赔偿款。
群众法治观念的增强,反过来也会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思维的强化。近年来,多地探索实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北京市平谷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国锋介绍,“平谷区政府接受了区法院的司法建议,完善了程序,出台了意见,规定了7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情形,如今,应诉率超过了60%。”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既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尊重,也是对自身法治思维的历练。
政府守法,群众信法。当法治成为全社会最大公约数,政府和群众就有了公平公正的良性互动。
“让行贿回归‘高风险’,有效发挥了遏制贿赂犯罪、促进诚信建设、优化廉政环境的作用,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介绍,检察机关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以来,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超过500万次,并以年均40%的速度增长。
法律地位提升、法律信仰强化。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不但确立了目标,而且正在加速形成共识,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来源:《人民日报》记者张毅彭波( 2015年12月24日 16 版)
依法用权严起来——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中)
近来,“全面放开二孩”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围绕独生子女证是否还适用、抢生是否会受罚等一系列问题,大家争得不亦乐乎。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落实中央两孩政策,首先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相关法规。伴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先立后破、不破不立”已经成为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依法定权、依法用权”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遵循,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制度的作用更加凸显。
从保障到引领,充分发挥制度在改革发展中的导向作用
全面深化改革,如何处理改革决策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考验着党和政府的智慧。
根据中央部署,今年在全国33个县市区试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这是立法与改革无缝对接的典型。”国务院法制办的左力司长告诉记者,“2014年底,中央作出这项改革部署,立法衔接工作只有很短时间了。而‘改革要于法有据’是硬道理,我们认真梳理了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反复征求各地各部门的意见,抓紧将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的方案上报国务院,确保改革试点立法工作的及时跟进。”
“以往,我们总是说‘加强法制建设,确保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顺利推进’,强调制度的保障作用。如今,我们开始提‘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强调制度的引领作用。”陕西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宋昌斌认为,从保障到引领,更加发挥制度的导向作用,这是法治理念的一大进步、一次飞越。
简政放权是近年来政府“自我革命”的重头戏,政务服务大厅是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窗口。近日,北京市政务服务大厅刚启动,就吸纳了40个政府部门的740余个行政审批事项。
改革创新,制度先行。“我们在筹建时就制定了审批事项目录,禁止政府部门随意增减;明确了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要求为百姓提供标准化服务;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配套制度建设,确保改革落地有声。”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李三忠处长看来,只要深入调查研究,做好制度设计,提高立法的前瞻性,就可以使法律制度更充分、及时地反映现实需求,成为改革发展的助推器。
职能科学、权由法定是法治政府的重要标准。伴随着法律制度作用的彰显,“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越来越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自觉行动,“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开始登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舞台。
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四川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介绍,今年以来,四川全面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权力一律予以取消,对性质类似、处罚依据及自由裁量标准相同的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合并,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从以前的7194项减少到5248项,减少27.1%。
从数量到质量,政府立法的精细化让权力不能任性
立法是法治的基础,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有法可依基本实现。然而,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社会对立法有了新要求,人民群众对立法有了新期盼,社会各界已经从对“有没有”的关心上升到对“好不好”的关注,政府立法质量亟待进一步提升。
“从2010年开始,我们就着手制定和修订了15项市政府立法工作制度,涵盖了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编制、立项论证、征求意见和听证、专家审核、草案报送、草案审查等各个环节。”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的王鸿剑说。
以往,多是由政府部门负责法律法规的起草,交由法制办审核把关,难免有部门利益的掺杂。如今,强调政府法制机构的主导地位。陕西省政府法制办今年以来已经主导起草了两部重要法规。
登录四川省政府官方网站,一个关于2016政府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的浮动窗口闪现出来。“我们公布了所有拟纳入计划的立法项目,并对立法项目拟解决的问题、拟作出的规定作了说明。公众可从中投票选择自认为应纳入计划的项目。”四川省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说。
在江苏采访,记者碰巧遇上江苏省2015年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三方评价会召开。会上,来自省人大、司法、院校的法学专家和基层群众代表,围绕13件规范性文件和2件规章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全面评点。4个小时的评点会,专家挑刺直接,立法人员听得认真记得仔细。开展第三方评估,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手段。
“法律制度不是一定了之,我们还每年分批开展立法后评估,通过跟踪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反思评价立法是否实现了预期目的,制度是否规范科学。”苏州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长陆雅说。
如今,完善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发挥法制机构的主导地位、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加强立法后评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的日益成熟,正推动着政府立法走向精细化发展。
与之对应的是,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权力不再任性。《西安市行政程序规定》专设“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章,明确了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法律审核、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固定列席单位,对决策进行法律把关,确保‘关键少数’依法科学决策。”西安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白正益说。
立法精细化带来的最深层次变化,是法治权威的树立,最明显的是“红头文件”不再满天飞。曾几何时,“黑头”不如“红头”好使,“红头”不如“口头”管用。如今,北京、江苏、四川等地严把制度“关口”,坚持“逢文必审”,建立严密的备案审查机制,及时清理不合法的、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依法遏制了“法外设权”等乱象的发生。
从法律到法治,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制度严起来,法治实起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给百姓带来的一个直观感受是“于无声处听惊雷”。
在陕西,廉政法规考试成为干部提拔任用的必经环节,截至目前,300余人因考试不合格被暂缓提拔;在江苏,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内容的法治财政标准化体系已经建立,依法管紧政府的“钱袋子”;在全国各地,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都要追究,一切执法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都要纠正,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让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自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在着手制定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深入研究法制建设和法治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于改革的产物,又处于不断的改革之中。从监管对象‘四品一械’的确定,到监管方式的‘三合一’改革,法律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基层有些无所适从。”与记者座谈时,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田胜利处长建议,更快推进法制建设,更好完善配套制度。
“目前,由于有些法律制度不完善,各省的理解认识不一致,依此制定的权力清单也参差不齐。”陕西省编办体制改革处副处长程兴旺建议,尽快梳理完善法律体系,细化相关法律规定,避免“歪嘴和尚念错了经”。
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是党治国理政基本思路的重大转变,同样也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遵循。采访中,许多地方的同志反映,今后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体制机制、机构职能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良好的体系运转,是保障法律实施的关键。”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处长史凯介绍,2014年北京市开展了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群众反映突出强烈的问题主要有行政机关的不作为、乱作为,相互推诿,“看起来很忙,效果不显著”,而问题的原因在于上下级、部门之间、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衔接不到位。“各单位之间既要权责明确、边界清晰,也要衔接有序、传导有效,唯有如此,才能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与公信力。”
依法用权是根本,权力监督是保障,群众满意是目标。11月21日,在江苏海门政府法制办采访时,当地的行政复议委员会月度报告引起了记者的注意。“2015年7月,市政府审结4件行政复议案件,经审查,维持3件,终止1件。”“今年以来组织行政复议案审会6次,其中组织听证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5件”……翔实的案审说明、精确的图表注解,附上行政复议试点改革动态和相关知识,这样的月度报告每个月都会送至海门市政府及所有行政执法机关。
实践证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进落实“四个全面”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更好履行政府职能的现实需要。
来源:《人民日报》记者 张洋 魏哲哲( 2015年12月28日 10 版)
法治获得感实起来——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下)
11月13日,星期五,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头攒动。大学毕业不久的温东静拿着刚领到手的营业执照,格外开心:“我按照网上的要求准备好所有材料,3天就拿到了营业执照,一点都不麻烦。”
服务群众,不麻烦群众,正是各级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题中之义。
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的需求不断提升,推动着政府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如何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从“一个窗口办事”,到微博微信等电子政务的普及,再到数据向社会公众开放,各地各部门正在改善服务,把法治政府的正能量“滴灌”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行政审批结束“长途旅行”
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各级政府对自己的审批权力“大瘦身”。如今,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了,群众办事是否真正方便快捷了?
近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8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对美国康明斯发动机安徽产业园项目进行现场审批,现场提出审批意见。“以前要8个部门挨个跑,至少要半年时间。现在通过集中现场审批,项目尽早投产,企业至少能产生4亿多元的效益啊!”康明斯发动机安徽产业园总经理景凯感慨道。
以往,一般类建设项目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需经过13个审批流程,39到65个审批环节;如今,这种上门服务的并联审批方式,让审批流程减少到2个,审批环节减少到4个。
有时候,一些审批流程环节多是基于部门利益、管理方便,而非基于审批对象便利的考虑。一些地方审批部门甚至将多项审批小项合并为一个大项玩“数字游戏”,边减少边新增“割韭菜”,将审批权转移至有着“二政府”角色的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行政审批制度多轮自上而下的瘦身提速改革,最关键是要解决“多、慢、繁、累”的“公章旅行”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不但要“瘦身”,还要“健体”。“改革前,外商想投资办企业,需先后向区商务局、投促局、财政局3个部门提供申请材料,足足要花130个工作日;改革后,1个窗口、1套材料、7个工作日就能全部办完。”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谢存亮说,审批层级的扁平化让审批效能提升120%以上,上交材料减少60%,极大降低了群众办证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简政放权,要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使社会活力竞相迸发,让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目前这些效果在各地已经充分显现。
调研中,一些干部群众也反映了存在的问题:有的地方“下放的多,取消的少”;有的地方明放暗不放,或有条件地放权,或设置一些备案、许可等,实质上把权力截留在了自己手里;有的地方为放而放,一放了之,后续问题不管不问;还有的地方干脆“甩包袱”,趁机把难度大、责任重的都放了,只顾自己轻松,却不考虑底下受得了受不了。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简政放权变形走样,矛盾最终汇集到基层。由于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来负责,也缺乏相应的机构设置去对接,这种暂时的不适应反而拖累了基层工作的效率。江苏在试点乡镇综合执法时,有的县市迫于安全生产的压力,恨不得把有关的全部执法权都交给乡镇。一位工作人员感叹:这哪接得住呀!
江苏省社科院副院长刘旺洪建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既要做权力和流程的减法,也要做基层配套的加法,才能蹄疾步稳、提质增效。
政府信息公开进展明显
“数据烟囱”有待改造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建立政府网站、开设政务微信公号、接受群众信息公开申请……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巨大进展,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证。然而,由于政府部门信息的条块分割,仍难满足群众对信息的现实需求。
“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就是一个看似荒诞的典型事件。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周汉华分析,这就是因为政府各个部门条块分割造成的“信息孤岛”效应。政府各部门信息之间壁垒森严,就像“数据烟囱”,一个部门一个“烟囱”,“烟囱”与“烟囱”之间互不连通。
政府服务中现实存在的不合理现象,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为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国务院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代表、普通群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皇冠足球比分印发了《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公安部、民政部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减免证明的具体举措。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改造“数据烟囱”的行动已经启动。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区数据统筹局作为全国首个区一级数据统筹机构正式挂牌成立,开始试水打破林立的“数据烟囱”。目前,南海区建成的数据资源目录平台和数据资源服务平台已经实现工商、质监、劳动、人社等65个单位的数据注册、查询、共享和交换。
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其中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大力推进国家基础数据资源和各部门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区域共享。
在安徽省芜湖市,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件事,每年准备大量资金,对进口国外大宗设备的企业给予政府补贴,可是实际上该地7家进口了此类设备的企业中,只有3家企业了解该政策,结果导致政府优惠政策的部分资金只能眼睁睁地趴在账上睡大觉。“这件事对我们触动很大!”芜湖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党组书记承孝敏介绍,此后芜湖市以政务大数据的开放、共享为基础,对政务公开做了顶层设计和规划,将所有公共服务的事项延伸到一个个具体的主体,以实现对每一个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的精准化服务。
在江苏,一个执法信息共享平台正在建设中,这个平台囊括了具有执法权的所有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江苏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乔中龙介绍,执法信息共享,不仅有效解决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还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梳理出违法犯罪的倾向性问题,提供给群众作为防范参考。
便民利民举措频出
“互联网+”潜力巨大
即使在周末,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依然有不少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近年来嘉兴出入境人员的数量每年都创历史新高,几乎每3年就翻一番。人员多、材料多、需求大……办证量井喷与警力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
大厅里,正在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沈小姐,却丝毫感觉不到整个过程有什么不便,“我之前就已经网上预约了,趁今天休息就过来把证件办了。”沈小姐在机器上刷身份证自动填写相关表格,照相、民警最后审核材料,整个流程不过十余分钟。
今年7月1日,嘉兴推出“全预约”办证服务,在境内8个出入境办证大厅同步启动。居民通过网上或手机APP进行预约,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和地点,可有效减少在大厅的等候时间。从传统习惯和路径依赖的惯性思维中解放出来,以“互联网+”思维改善政府窗口软硬件资源,积极推动以科技信息化为支撑的管理服务深度创新变革,也成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大趋势。
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便民利民始终是各地部门的重要遵循。过去,政府部门信息化主要着眼于内部的行政流程再造和优化,但对于如何在互联网上开展服务顾虑较多,阻力比较大,因而多停留于公开办事指南等低水平层面。对于普通群众来说,每次来窗口办事很难一次办成,导致市民对服务效率不满意,有怨气。如今,政府创新服务举措不断涌现。
“互联网+政府”究竟能够释放出多大的改革红利?
今年3月份,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自主研发的警务微信服务平台“玄微警”正式上线,在线上自助报警备案、户政服务、治安管理服务等领域实现了技术创新。记者打开玄武公安分局微信公众号,“办事办证”“执法公开”“报警备案”等栏目均有设置。以办理户口为例,点击“户政办理”栏目,进入办理页面,民众只要根据“玄微警”的标准化模板按图索骥,依次填写个人信息,拍摄相关证件上传,所有办理手续全部通过手机完成。证件办好后,市民可以选择到公安机关领取证件,也可以选择快递服务。提交审核过程中,还能通过微信公众号随时查询办理的进度。
法治政府建设,既需要大刀阔斧的法规制度建设,又需要一步一步的措施改进,让群众感受到更多公平公正,也感受到更多实惠便利。事实证明,群众的期盼和支持,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不竭动力。
来源:《人民日报》记者 黄庆畅 张璁( 2015年12月29日 0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