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市长郑光照主持召开市政府2018年第33次常务会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涛汇报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王主任从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基本情况、所做工作与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等方面作了汇报。为了有效解决行政执法轻程序、轻证据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提请会议研究审定《商洛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该《办法》共19条,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确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方式、时限、意见采纳、人员要求、监督检查,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郑市长强调指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责任,严格依法行政是政府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市政府法制办要尽快完善《办法》,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落实《办法》规定,狠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全市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