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好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奉化区法制办不断实践确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新机制,有效提高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水平。
一是确立行政复议案件"AB"岗位审理机制。奉化区法制办努力克服行政复议人员不足的困难,全面执行行政复议案件双人阅卷,双人审理,由经办人分别对案件审理提出相关思路,并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复议人员的特点和专业素养,有目的进行分工,弥补了审理人员相互间的不足,有效提升复议案件审理质量。
二是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听证比例。2018年,奉化区法制办借用区劳动仲裁庭等案件审理场地开展了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工作,最大程度上还原了案件实情,掌握了案件焦点,对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影响重大。
三是建立行政复议案件会审制度。2018年,奉化区法制办建立起行政复议案件集体会审制度,由主要经办人对行政复议案件起草相关审理报告,并由分管领导召集全办人员参与案件讨论,确定案件审理方向,并初步作出案件审理决定,提交主要领导审查。
四是建立行政复议案件法律顾问参与制度。奉化区法制办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涉法事务的处理力度,对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分解,拓宽法律顾问参与的途径。2018年,奉化区法制办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达到了法律顾问100%参与,有效提高了案件审理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五是建立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机制。奉化区法制办为有效推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工作的有机结合,建立了行政复议案件先调解、后审理的机制,近年来,区法制办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在调解后,当事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比例将近达到受理量的50%,很大程度上节约了行政复议审理成本,同时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2018年,已结案的4件复议案件中,区法制办成功调解1件,有效保障了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利益。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