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争议,规范执法、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一直是大兴区行政复议工作的基本理念。近年来,大兴区从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入手,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创新审理模式,充分发挥复议监督指导作用,不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切实实现案结事了。7月26日在“北京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大兴区政府法制办再次被评为“北京市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次获得该项荣誉。
一是完善制度,全面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大兴区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大兴区行政复议接待人员守则》、《大兴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则》、《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规定》等制度,从案件受理、审查、汇报、结案报告、审批等每一个细节入手,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
二是加强创新,探索听证审理案件模式。2014年起,大兴区政府法制办开始尝试选取适当案例进行听证审理。通过听证审理方式,给予案件双方充分质证、申辩和陈述的机会,准确把握案情,客观公正作出复议决定,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外脑”作用,对疑难复杂案件召开复议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公信力。
三是总结问题,发挥复议监督指导作用。大兴区政府法制办始终致力于在办案中总结问题、研究对策,进一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2014年起,共编写《行政案例分析》12期,通过案情介绍、难点分析等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建议。还针对问题比较集中的领域,先后出具关于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规范行政机关答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两份法律意见书,发全区各单位,系统规范执法行为。
四是释法明理,行政调解贯穿案件始终。对于涉及行政处罚类复议案件,积极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通过分析问题症结所在,研究解决问题具体方案,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释法明理,促使双方和解、达成协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例如,2015年立案的107件案件中,近半数通过调解申请人自愿撤回了申请,最终达到“案结事了”。
五是规范接待,“软件”“硬件”齐升级。从2014年起,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兴区政府法制办建立了领导接待制度,确定每周二为领导接待日,一直延续至今,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2015年5月,进一步规范和扩大复议接待场所,启用新的行政复议接待大厅,新增等候区和宣传区,墙上公示复议申请格式,行政复议接待工作流程等,窗口接待人员统一工装,等候区摆放本办编印的《行政复议法律知识问答》等行政复议指导手册,极大方便了群众申请行政复议。
六是提升素质,复议队伍不断专业化。大兴区政府法制办复议办案和接待人员平均年龄29岁,全部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北京市政府行政复议资格证书。通过参加市区两级各类培训实践,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经过长期努力,大兴区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不断提高,经复议后诉讼被法院维持的比率达99.5%,化解矛盾争议效果明显。为了提高全区复议队伍整体水平,多次组织区内各委办局、各镇、各街道法制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办案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复议应诉业务培训等学习,提高了行政复议办案队伍的专业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