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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 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时间:2010-06-28 15:45 来源:皇冠足球比分司法局 作者:皇冠足球比分司法局
行政复议工作是我局公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我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我局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几年来,我们把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充分利用行政复议方式灵活、方便群众、快捷高效的特点,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了社会和大局的稳定。我们的做法是:
  一、拓宽复议审查方式,四式并进,保证高质量多形式结案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接待受理查询工作方式。凡是来申请复议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受理,绝不推诿;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也能耐心地为申请人分析问题、解释法律,告知解决问题的途径。多年来,数以千计的上访人怒气冲冲而来,几乎都是和颜悦色而去。此外,为了方便申请人复议,查询复议办理情况,我局还在“网上公安机关”开通了“恩波在线”栏目和网上查询复议案件模块,为申请人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二是探索简易审理方式,建立快审快结机制。简易审理方式的做法是:首先对案件进行分类,归纳出适用简易方式审理的案件类型。对于符合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在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的前提下,按照“能省则省,能简则简”的原则进行审理。通过大胆运用简易程序,利用快审快结机制,处理了大量的行政复议案件,有力地缓解了案件多、人员少的矛盾。如近几年来,我局基层办案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驻京工作组的建议,对非法进京上访的违法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被处罚人不服,申请复议,我局根据本人及其他证据材料,快速审结,为基层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进京非正常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是采用公开质证方式。公开质证方式,是在行政复议人员主持下,当事人仅仅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是否充分等公开提出意见,主办行政复议案件的工作人员听取他们意见后,再作出判断的一种审查证据的方式。对于案件证据争议比较大的案件,行政复议人员还亲自调查取证,询问相对人员,作为审查判断证据的依据。如2009年12月9日17时许,某市个体运输业主张某,没有按照该市公安局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许可的要求,在海城岔沟一烟花爆竹厂运输烟花爆竹时,被海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查获,后被以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没收了张某运输的烟花爆竹并对其处以一万元罚款。张某认为其虽然有违法行为,海城市公安局应当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违反运输许可事项”对其罚款二千元即可,不应当罚款一万元并没收烟花爆竹,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我局法制处受理此案后,认为申请人与海城市公安局对案件有的事实和适用法制上存在争议,分别找到申请人及办案人,了解案件事实,经调查,张某没有驾驶员从事运输危险货物的资格,其驾驶的机动车也没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属于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海城市公安局处理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维持了海城市公安局对此案的处罚决定。
  四是大力运用调解方式。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调解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既符合《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又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办案原则。如2009年9月29日零时许,在铁东解放一饭店内,李某某,李某某的父亲与李某某的前夫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李某某的父亲用酒瓶将王某头部打伤,李某某用酒瓶将王某停在饭店门前的桑塔纳轿车后门玻璃砸碎,并在民警出警的情况下,打了王某一个耳光。铁东分局根据李某某、李某某父亲的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分别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八日、李某某父亲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李某某、李某某父亲认为此案件事出有因,铁东分局处罚不当为由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我局法制处受理此案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考虑到李某某与王某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二人现虽离婚,但毕竟曾经有段感情,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本着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纠纷的执法理念,分别找到对方,做调解工作。最后,我局法制处成功调解了此案,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王某表示不追究李某某及李某某父亲的任何责任。实践中,去年我局调解处理了7起行政复议案件,也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复议调解方法:首先,将法律规定、精神适用于具体个案事实,促成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共识;其二,在调解共识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其三,办案人员研究双方的方案,求同存异找出共同点;最后调解争议双方自愿达成最终的解决方案。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增强化解行政争议的权威
  办案质量是判断行政复议成效的基本标准,直接关系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我们始终坚持把公平和正义作为行政复议工作永恒的主题,严格依法审查被复议的行政行为,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依法审查、及时处理、公正裁决。使每一件行政复议决定都尽可能做到“定纷止争”。二年以来,全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40余件,在法定期限内的结案率达到100%,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败诉率为0。在依法撤销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我们注重研究和发现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及时改进行政执法。如我市一派出所在办理二个业主因经营矛盾发生撕打,后双方多名亲戚参与撕打在一起,派出所经过调查后,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处以拘留十日的处罚,当事人双方均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我局法制处受理此案后,发现由于办案人员疏忽大意、工作不负责任,在诸多执法环节上存在着执法问题:一是处罚决定错误,该案件办案单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双方当事人分别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是错误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拘留十日,必须并处二百元至五百元罚款,而办案单位没有处罚;二是处罚决定书填写错误,办案单位在处罚决定书履行方式一栏不应当填写不执行拘留;三是主要事实不清,该案发生在市场边,当时围观的人很多,办案单位仅对双方当事人及被害人制作了询问笔录,没有搜集其他证人证言;四是应该处罚的人没有处罚,该案涉案的还有二个违法行为人没有处罚;五是有关证据材料没有附卷,办案单位调取了现场的录像资料,但没有附卷。我局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了此案的处罚决定,并根据此案双方当事人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双方都存在过错,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办案单位在重新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加大对此案的调解工作。最后,办案单位根据我局法制部门的决定和建议,对此案重新进行处理,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达成和解,解决了纠纷。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健全化解行政争议的机制
  在具体工作中,各级领导对复议工作十分重视。例如:我们承办的复议案件,有些重要案件,领导积极与有关部门、人民法院进行沟通。每起的复议案件,主管副局长亲自批示、过问,充分听取并采纳法制部门的合理建议。这样,不仅推动了具体工作的顺利进行,也调动了复议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可能达成和解的案件,都要求办案单位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解决纠纷。
  行政争议主要来自基层,也尽可能解决在基层。因此,我们特别重视抓好基层行政复议队伍建设。从机构建设来看,我局各法制部门都有承担复议专(兼)职人员。从人员素质来看,全局各级法制部门根据办案实际需要抓紧配备、充实和调整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干部充实到基层行政复议工作岗位,如海城市局通过全避执法知识考试,将海城市局考试第一名的刘洋调到法制室,专门从事行政复议工作。
  在法制队伍建设上,我们在“二个注重”上下功夫:一是注重提高政治素质。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证据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新时期行政争议的特点和规律,妥善处理好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协调解决各类社会矛盾。二是注重增强业务能力。引导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