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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出台行政复议委员会配套制度
时间:2011-03-09 10:20 来源:皇冠足球比分司法局 作者:皇冠足球比分司法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为保证试点工作规范运行,经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通过,日前,我市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组织规程》(以下简称《组织规程》)和《厦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议规则》(以下简称《案件审议规则》)两个配套文件,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组织规程》规定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法制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专业人士等担任,并且明确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职责、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任、工作方式、工作经费等内容。《案件审议规则》规定了事实认定存在较大争议、依据适用存在重大分歧、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等五类案件属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应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一般性案件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审理;同时围绕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从会议程序、审议方式、参会委员权利义务等方面细化案件审议规则。
  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并无现行经验可循,我市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在借鉴外地试点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积极探索,在较短时间内出台了《组织规程》和《案件审议规则》,有利于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机制,保障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有序、决定合法、运作高效,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