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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行政复议案件趋势分析报告
时间:2012-06-20 10:36 来源:皇冠足球比分司法局 作者:皇冠足球比分司法局

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一)申请与受理情况

2012年上半年,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2件。其中,受理365件,占80.75%;不予受理或作其他处理87件,占19.25%。(见表1

12012年上半年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情况

收到申请

452

100%

受理

365

80.75%

不予受理或作其他处理

87

19.25%

(二)被申请人情况

从被申请人构成来看,乡(镇)政府为被申请人的27件,占5.97%;县级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89件,占19.69%;县级政府为被申请人的113件,占25%;市级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140件,占30.97%;市级政府为被申请人的59件,占13.05%;省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12件,占2.65%;省政府为被申请人的12件,占2.65%。(见表2

22012年上半年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情况

行政

机关

乡镇政府

县级政府部门

县级政府

市级政府部门

市级

政府

省政府部门

省政府

合计

件数

27

89

113

140

59

12

12

452

百分比

5.97%

19.69%

25%

30.97%

13.05%

2.65%

2.65%

100%

(三)行政复议机关情况

从层级分布来看,县级政府办理83件,占18.36%;市级政府部门办理76件,占16.81%;市级政府办理186件,占41.15%;省政府部门办理50件,占11.06%;省政府办理57件,占12.61%。(见表3

32012年上半年行政复议机关情况

复议

机关

县级政府

市级政府

部门

市级政府

省政府

部门

省政府

合计

件数

83

76

186

50

57

452

百分比

18.36%

16.81%

41.15%

11.06%

12.61%

100%

(四)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事项

2012年上半年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主要领域与往年大体相同,主要为公安、土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拆迁、城市规划、工商等领域的案件。从案件涉及的事项看,行政处罚类案件120件,占26.55%;行政强制措施类案件49件,占10.84%;行政征收类案件22件,占4.87%;行政许可类案件45件,占9.96%;行政确权类案件45件,占9.96%;行政确认类案件72件,占15.93%;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17件,占3.76%;行政不作为案件41件,占9.07%;其他案件41件,占9.07%。(见表4

42012年上半年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事项

事项

行政

处罚

行政

强制

措施

行政征收

行政许可

行政确权

行政

确认

信息公开

行政

不作为

其他

合计

件数

120

49

22

45

45

72

17

41

41

452

百分比

26.55%

10.84%

4.87%

9.96%

9.96%

15.93%

3.76%

9.07%

9.07%

100%

(五)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结果

我省2012上半年审理的424件(包括上年结转59件)行政复议案件中,已审结309件,占72.88%;未审结115件,占27.12%

已审结案件中,驳回15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4.85%;维持142件,占45.95%;确认违法5件,占1.62%;撤销23件,占7.44%;变更3件,占0.97%;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43件,占13.92%;调解5件,占1.62%;终止63件,占20.39%;作其他处理10件,占3.24%。行政复议维持率为45.95%,与2011年的55.54%相比下降较多,责令履行则由2011年的0.96%增长到13.92%。(见表5

52012年上半年行政复议案件审结情况

审理

结果

总计

驳回

维持

确认违法

撤销

变更

责令

履行

调解

终止

其他

件数

309

15

142

5

23

3

43

5

63

10

百分比

100%

4.85%

45.95%

1.62%

7.44%

0.97%

13.92%

1.62%

20.39%

3.24%

二、行政复议案件变化成因及对策分析

(一)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日益增强。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行政机关(县、乡两级政府和市、县两级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案件所占比例有所下降,2010年占85.5%2011年占90.81,今年上半年占81.64%;二是行政处罚类案件和行政强制措施类案件数量大幅下降,2010年、2011年这两类案件所占比例将近50%,今年上半年已下降到37.39%

(二)国家立法对行政复议有促进和推动作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这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逐年增长,2010年占案件总数0.27%2011年占1.41%,今年上半年已占到3.76%。《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后,对工伤认定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也有所增加。

(三)行政复议案件逐步上移。行政复议案件在层级分布上呈现上移趋势,今年上半年,省政府部门和省政府办理案件107件,占案件总数23.67%2011年占12.01%2010年占11.96%。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涉及土地征收的案件逐年增加,而这类案件都以省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基层行政复议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行政复议机关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四)随着“行政调解”等化解行政争议政策的出台和要求,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有所减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今后,我省将继续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提升行政复议的社会认知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二)提高案件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要树立复议为民的理念,坚持公正审理案件,采取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论证等形式,加大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加大纠错力度。注意运用调解与和解手段化解矛盾,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三)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开展。去年省政府发文在我省渭南、延安、咸阳三个设区市进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今年三个试点市要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围绕试点方案将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

(四)深入开展行政复议的理论研究工作。结合行政复议法的修订,我们将组织行政复议人员就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行政复议范围、体制机制、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及信访制度的关系等重点问题开展研讨,并整理典型案例进行交流,以提升行政复议人员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我省将根据国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等各个环节入手,明确要求,规范流程,落实制度,加强交流联系和指导监督,定期开展检查评比表彰,努力实现行政复议工作的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