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行政复议办案观摩会议在廊坊召开,既是对廊坊行政复议工作的检阅,也是复议工作人员难得的学习机会。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情况也是大家关注的热点。7 月31日,记者在行政复议委员会观摩现场采访了廊坊市法制办主任王振宇,他对廊坊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建及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记者:廊坊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是在什么情况下组建的?
王振宇:廊坊市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初衷,主要是为了解决两个现实方面的问题:一是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升公信力;二是有效解决行政复议力量不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组建之前,我们一直在围绕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寻求解决良策。2008年,成立了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将其中的一项职能,定位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咨询工作,可以参与重要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并提供法律建议。当时,我们给这个临时组织起了个名称,叫作“行政复议案件听审组”。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时,我们挑选3至5名咨询委员,组成行政复议案件听审组,由他们全程参与办案过程,并对行政复议结论提供法律建议,再由市政府参考听审组的建议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听审组审理案件,确实提高了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工作效率。但是,一些弊端也显现出来。比如,这种模式的随机性较强、不固定。另外,参与听审的委员是顶着“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的头衔,显然会让当事人感觉到听审组这种模式还只是停留在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这个层面, 并没有把它看作是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站在中立的角度,解决争议的一个组织,公信力往往大打折扣,权威性也显得不足,而且听审的范围也仅限于一些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们感到,还需进一步拓宽思路,对听审组这种审理模式在功能定位、组织形式、运行方式、程序机制等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在突破困局之时,恰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全国8个省市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借此东风,廊坊市开始组建符合廊坊实际和体现自身特色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经过公开选聘和严格审查,确定了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人选,2009年8月4日,市政府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大会并为委员颁发聘书。目前,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除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外,共有30名专任委员。其中,7名来自高校和研究机构,7名来自有关部门和单位,16名为律师或者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
记者: 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后,是如何运行的?
王振宇:首先在功能定位上,从全国各地行政复议委员会模式看,有的是全部集中,即将原来分散于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权,全部集中到政府设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行使;有的是部分集中,即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行使部分政府部门的部分行政复议审理权。我们把行政复议委员会定位为经市政府授权的行政复议案件审议咨询组织,保持现行行政复议体制不变,通过吸收外部人士组成行政复议委员会,对复议案件进行集体审议,以表决的方式形成案件处理建议意见,供行政复议机关在裁决时参考,采取这种模式符合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廊坊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公开审理;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听证;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规范工作的意见、建议;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提供咨询服务。行政复议机构具体负责立案、查证相关证据、调查案件事实、审查法律依据、筹备案件审理会以及与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织联络等工作。
廊坊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模式,主要强调了政府决定、专业保障和社会力量参与的三者有机统一。强调政府决定,就是强调行政复议委员会只负责提供咨询意见,供市政府作出决定时充分参考,决定权仍在市政府。强调专业保障,是因为案件审理工作具有法律专业化特点,是一种准司法行为,需要有专业人士全程审理。强调社会力量参与,主要是参与案件审理和决策的委员全部来自于社会各个阶层,具有中立性,也就更具有社会公信力。
其次在运行机制上,行政复议委员会通过召开全体会议和案件公开审理两种形式开展工作。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主要听取法制办关于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行政复议案卷进行通案评查。关于案件审理会议,借鉴了法院审理案件的特点,制定了公开审理程序,具体包括:核实当事人身份、宣布审理纪律、申请人宣读复议申请、被申请人答辩、第三人陈述、审理调查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审理调解、案件审理小组讨论等程序。每次审理前5日,随机选取3名或者5名委员参加审理,同时将案情介绍、案卷资料以及其他背景资料提供给审理委员,以便审理委员充分掌握案件情况。审理开始时,由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主持审理会议,按照既定程序进行案件审理。案件审理时委员根据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情况进行合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案件审理意见,主持人不发表对案件的实质性审理意见,最后由市政府依据案件审理意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一些内容复杂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我们还由行政复议委员会主要成员进行把关,也进一步保证了案件的质量。
第三是制度建设上,为切实保障行政复议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制定了《廊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制度。制定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强化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建立了现场勘查制度,针对争议较大、事实认定不清的案件,审理委员深入实地调查取证,取得第一手材料,确保每起案件的事实认定清楚,证据查证属实。建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回避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行政复议的公正性,避免案件审理受到案外因素的干扰。健全激励考核制度,行政复议机构通过发挥组织联络协调作用,创优条件,最大限度调动了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了工作的连贯性和实效性。此外,从去年开始,廊坊市就逐步探索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通过对事实、证据、法律、情理进行说理,以期最终打造出法理、情理、事理相互融合的行政复议文书模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彰显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
记者:现在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模式群众十分认可,在以后的工作中有什么设想?
王振宇: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机制,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建立案件审理委员会,解决重大疑难案件难裁决的问题。目前,案件审理小组在对某些重大、疑难、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后,考虑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很难达到统一或者相互冲突,难以发表案件审理意见。在这种情况下,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和若干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经验丰富的委员组成案件审理委员会,对这类案件进行讨论,形成最终审议意见,再供市政府参考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二是搭建社会实践平台,解决行政复议力量不足的问题。通过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发动法律志愿者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志愿投身于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转的全过程,通过搭建这个平台,一方面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向社会进一步宣传了行政复议制度的优越性。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效率和社会公信力。首先要加强委员管理。进一步从制度上探索激励考核和末位淘汰机制,强化纪律约束,促使委员切实担负起责任,尽心尽力,保证公正公平审理案件。其次要提高委员素质。积极创造各种有利条件,采取集中与分散的方式,加大委员行政法领域方面的培训力度,组织各类论坛、考察学习等活动,为委员交流搭建多种形式的平台,不断提高委员专业素质和办案能力。此外,还要探索案件审理前证据交换制度,缩短审理时限,提高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