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法制办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依法行政和化解纠纷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市政府受理的复议案件经行政复议后,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共1件,经人民法院审理予以维持。
一是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积极推行公开审理方式,广泛采取听证、质证方式,让当事人参与复议审理过程,增加透明度。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把协调、调解贯穿办案全过程。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案件,提高办案质量,保证案件审理结果的公正。加大行政行为纠错力度,增强行政复议权威;认真分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
二是加大对行政复议的指导监督力度。完善统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形成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办案与指导监督并重,制定案件指导制度,通过典型案例引导,统一办案标准,提高办案水平;通过开展工作检查、定期通报、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和评比考核。
三是制造机会深入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纪念《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四周年之机,采取召开研讨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监督检查、开辟网上专题栏目、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