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乐陵市政府法制办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以“四项措施”并举,不断带动和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一是倾听民意,关注民声。关注百姓声音,关注百姓生活,在行政复议工作专业化的基础上,实现行政复议工作品牌化,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品牌化的服务,全面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实现“法治行政,高效便民”的目标。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申请渠道。充分利用培训、简报、媒体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复议法律知识宣传,努力引导社会公众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
三是坚持工作创新,建立沟通机制。为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的联系,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执法水平,乐陵市政府法制办与市人大法工委、法院行政庭联合召开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行政机关与法院的交流联系不断加强,解决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有力地预防和化解了行政争议。
四是坚持和谐复议,积极化解争议。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乐陵市政府法制办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找准行政争议双方的争议焦点,按照上级有关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耐心细致地作好当事人的工作,积极使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
供稿: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