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实现我市行政复议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宁波市法制办继行政复议网上申请系统后,于8月1日正式开通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网上查询系统,并出台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暂行规定》。
根据《暂行规定》,今后宁波市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通过宁波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向全社会公开。
同时为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隐私,公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在保留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将对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个人信息作技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