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工作任务(2012年10月底前完成)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包抓 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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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负责创建园林县城的牵头、组织、检查验收和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编制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城区绿化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绿化设施维护管理。 (3)负责指导城区建筑物屋顶平改坡的规划、设计、组织工作,指导产权人组织实施。 (4)负责燃气普及,普及率达到75%以上。 (5)围绕确定的县城主色调,对沿街在建建筑物正立面色调进行统一规范。 (6)负责城区主要街道的园林绿化创建工作,按照“一街一景、一路一色”的要求,进一步对街道行道树进行规划、改造、补植。在行道树树坑及不适宜栽植树木的地方放置花盆,使县城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7)负责对中心广场、花庙广场、李先念广场等城区现有的10余个街头绿地、广场进行升等增绿,提高绿化覆盖率,提升绿化品位。 (8)负责城市道路建设,人均道路面积8.5m2以上。 (9)负责丹江公园提升改造建设。 (10)负责“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的指导、协调、组织、资料上报等工作。 (11)负责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保持市容整洁美观。 (12)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1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建设使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14)负责20亩标准化苗圃基地建设等。 |
县住建局 |
李晓琨 |
史高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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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负责县城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30%以上,城市快速干道、过境路机械化清扫率达70%以上。 (2)负责公厕建设,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 (3)开展城区主要街道建筑物净化美化,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卫生整洁美观等。 |
县环卫局 |
王立新 |
史高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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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负责县城312国道段、商邑路(商邑收费站至西河桥)、凤鸣路(龙中至火车站)绿化改造工作,在沿路栽植、补植绿化树木(国槐或广玉兰),人行道上放置移动花盆,补植绿篱。 (2)负责增加城市公交车辆数,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6辆(标台)以上等。 |
县交通局 |
王宏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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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负责城周绿化,城区大树、景观树栽植,包括冠山公园、金山公园、南山等山体绿化。 (2)负责组织城区干部、职工、居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建立义务植树基地。 (3)负责园林绿化的专业技术指导工作。 (4)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建档立卡挂牌,责任落实,无发生破坏古树名木事件等。 |
县林业局 |
杨家英 |
寇红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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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负责组织丹中、龙中、职中、西中、育才、西小、东小以及教育系统单位创建省、市、县三级园林单位工作。 (2)组织师生开展爱绿、护绿、植绿活动等。 |
县教体局 |
吴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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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负责沿街经营门店的绿化创建工作,每户在门前设置5盆以上移动花盆。 (2)负责城区经营户门头牌匾改造及亮化等。 |
县工商局 |
周长民 |
曹安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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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负责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县城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保护。 |
县文广局 |
淡兰治 |
曹安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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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负责大气、水质的监测和治理。大气、水环境良好,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30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
县环保局 |
贺有强 |
曹安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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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负责城区道路照明的供电设施改造,确保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亮灯率达到98%以上。 |
县供电局 |
谢天运 |
罗存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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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负责312国道沿城区过境段道路(高速公路入口处至火车站东)的绿化改造工作,在沿路栽植、补植绿化树木,并补植草坪或绿篱,放置移动花盆。 |
县公路段 |
何厚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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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负责落实城区所有厂矿区的绿化建设及督。 负责落实工业园区所有厂矿区的绿化建设及督查等工作。 |
县工信办 |
刘丹虹 |
罗存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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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负责做好各旅游景点绿化等工作。 |
县旅游局 |
王永红 |
曹安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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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负责创建园林县城的经费保障等工作。 |
县财政局 |
刘 忠 |
郑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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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负责园林县城创建的督导、检查和评比等。 |
县监察局 |
董夏琳 |
史高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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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负责龙驹寨镇及城周12个社区、村(中街、丹江、西关、水泉、凤麓、鹿池、东河、河涧、下湾、罗家、西凤、古城)居民户及社区的绿化创建、环境卫生治理、建筑物墙面净化美化、沿街(路)拆墙透绿以及居民建房的美化、亮化管理等工作,绿地率达到30%以上。 (2)负责城区各村出入口及闲置地的植树绿化工作等。 |
龙驹寨镇 |
宇文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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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负责本系统及下属基层单位的绿化任务,实现创建园林式单位,达到人均栽养盆花5盆等。 |
城区各部门、单位 |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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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林 单 位 园 林 小 区 |
省级园林单位、小区7个 |
①在院落栽植绿化树木、绿地、绿篱和花卉,绿化面积达到院落面积的30%以上。 ②对单位办公楼、住宅楼楼顶进行平改坡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在楼顶放置移动花盆。 ③负责实施沿街路拆墙透绿工程。 ④对权属建筑物进行美化亮化。 |
丹凤中学、电力局、县委大院、邮政局、葡萄酒厂、红枫小区、西河小区。 |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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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园林单位、小区12个 |
①在院落栽植绿化树木、绿地、绿篱和花卉,绿化面积达到院落面积的30%以上。 ②对单位办公楼、住宅楼楼顶进行平改坡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在楼顶放置移动花盆。 ③负责实施沿街路拆墙透绿工程 ④对权属建筑物进行美化亮化。 |
县政府大院、法院、检察院、住建局、县医院、国土局、地税局、职中、西中、龙中、西小、东小。 |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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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园林单位、小区30个 |
①在院落栽植绿化树木、绿地、绿篱和花卉,绿化面积达到院落面积的30%以上。②对单位办公楼、住宅楼楼顶进行平改坡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在楼顶放置移动花盆。③负责实施沿街路拆墙透绿工程④对权属建筑物进行美化亮化。 |
城区其他单位。 |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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