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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体局
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皇冠足球比分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商办字〔2015〕58号),设立皇冠足球比分科技和教育体育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将原教育体育局的职责和原科学技术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二)将县卫计局乡村医生培训职能划入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三)将县财政局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职能划入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四)将县农业局农民教育培训职能划入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承担。

(五)承接市上下放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许可事项。

(六)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转为日常管理。

(七)取消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网校审批和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县科技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科技教育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各类校园的设置标准,负责各类校园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三)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统筹管理专项资金;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督促落实教育经费保障;负责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负责督促检查全县教育经费管理和校园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校园教学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管理。

(四)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双高双普”成果,促进教育公平工作;负责教育强县创建规划的制定、过程督导和评估工作。

(五)负责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全县校园长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负责教师、科技人才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乡村医生、财政干部会计教育培训、农民教育培训等工作。

(六)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校园、民办教育机构等校园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意见;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八)指导全县各类校园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九)管理全县普通高校、高中、中专和成人高校、中专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负责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考试的考务、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科教体系统的稳定工作和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及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维护系统秩序稳定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和校园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实施科技发展计划,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及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重大领域的重大技术攻关;实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推进高技术产业化发展,指导科技产业园建设;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拟定专利发展工作计划,负责知识产权和专利管理;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落实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拟定科技人员基层创业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二)负责研究全县体育发展战略,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贯彻执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县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体育运动项目设置等工作;协调指导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我们
1.办公地点:皇冠足球比分城机耕路33号

2.联系电话:0914-3388861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1日至8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机构领导

局长:李瑞峰

机关党委书记:李宏

纪检组长:张涛

副局长:李斌

副局长:屈涛

副局长:薛民生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工作;组织草拟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全局性的汇报材料;负责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局内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书、信访、档案管理及办理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报道;负责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科技教育体育工作、有关部门和校园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负责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双高双普”创建成果的巩固工作,负责教育强县的创建工作,组织教育专项或综合督导评估;根据上级要求,拟定符合本县实际的镇(办)政府教育工作、校园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并督导落实。

(二)综合业务股

制定全县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并督促落实;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特殊教育校园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负责教育结构和校园布局的调整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工作;负责校园德育教育、劳动技术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活动工作;负责普通初中、小学毕业证书验印工作;负责管理校园信息技术教育、教育信息化、现代化普及推广、图书室和教学仪器、实验室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材的选用和地方教材的审定工作;负责管理学生学科竞赛工作;负责校外教育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校园后勤服务管理、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卫生保障的实施工作。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编制经费预决算,负责全县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负责管理和安排下达各类教育专款和教育项目投资计划;负责科技三项费用和专项资金的的管理;会同金融部门筹措科技贷款;负责拟定各类科技经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和检查全县教育专款的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和下属教育单位的教育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的调查研究、编制规划、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负责全县科技教育体育事业、经费等统计工作。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及预案;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和校方责任险;负责校园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工作;负责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工作,抓好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校园调查处理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和突发事件;收集、汇总、上报校园和下属教育单位安全防事故工作情况。制定校园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实施全面改薄项目、城区中小学建设项目、幼儿园教师项目、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改善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编制教育项目投资规划,并负责实施、监督、检查验收及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监督工作;负责下属教育单位建设项目计划申报、立项、指导、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做好教育基本建设统计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负责督导落实;制定职业教育学校评估标准、办法,对全县职业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专业设置与建设、为农服务、就业指导等工作进行指导;制定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督导落实;管理并制定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审核各类民办教育办学机构的设立、撤销;制定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 “普、职、成”三教统筹及农、科、教结合工作;负责编审乡土教材;组织各类校园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组织教育强镇、教育强县的创建工作和示范成人文化学校创建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各级服务网络工作。制定全县体育事业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推动农村、社区、行业体育、老年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拟定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体育标准化、体育公共设施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加强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科学技术股

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项目计划;承办全县国省市星火计划、重大科技成果产业计划、科技攻关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项目申报和实施管理;提出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各类科技机构体制改革建设;负责拟定全县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管理、检查和验收;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申报、评估和保密;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成果推广计划;组织申报省市级国家级科技成果计划;承办科技成果异地处理;承办科技成果奖的评审、奖励工作;负责科技市场建设,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市场发展规划、审核技术贸易许可证,承办科技合同认定与管理工作,规划建立科学技术市场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等中介和服务队伍,负责技术合同仲裁认定登记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科技推广和技术交流活动;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和专利管理工作,承办为本县专利申请人与所挂靠的专利代理机构联系代理工作业务,指导专利实施;承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和专利侵权行为;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普统计工作;负责科技开发和科技产业化的研究和管理工作,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工作,全县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的管理服务工作,科技型企业、民营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技人员基础创业管理工作,县科技特派员的选派、管理、考核及日常工作,科技人员创业项目组织申报、实施和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国省市科技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指导校园科技活动的开展。

(四)人事监察股

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校园教职工队伍的管理、调配交流、招聘录用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考察、选拔、任免具体工作;负责全县校园领导班子建设、校园长培训、教职工继续教育及教师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考核、评定和聘任工作和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特级教师的考察、评选、申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骨干教师队伍体系建设,协调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和困难教职工救助及退休教师安置工作;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管理科技人员的出国、出境的申报工作。负责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负责普法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监督各校园和教师的教育行为,维持系统稳定;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调解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和工作纠纷;指导各校园和教育单位抓好师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查办、督办各类信访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抓好本系统行风建设;落实收费政策,执行收费标准,对全县各校园及相关单位的收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各教育单位和校园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指导各校园做好校务公开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政策,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党的组织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