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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拟订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完善相关审批事项的标准制定,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 配置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就业创业规划 和年度计划,负责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 负责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富余劳 动力有序流动和转移就业;组织实施对在促进就业创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负责全县就业援助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创业促就业工作的综合管理;完善职 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城乡社 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 转续办法;拟订全县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 施,贯彻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措施,负责全 县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划拨、预决算和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 社保卡发放、应用推广及社保卡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维护管理 工作;配合做好“12333”电话咨询服务的宣传及系统知识库的更新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 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障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工资 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工人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 长与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工人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与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 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有关 人员调配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的设置管理;参与人才管理工 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规定,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承接中省市奖励表彰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为 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 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加强人事劳动仲裁工作,依法查处案件;全面落实依法治县工作任务。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我们

人劳局

地 址:县政府大院后楼一楼东
电 话:0914-3322653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网 址:http://1.85.55.146:7004
地 址:县城北新街西段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电 话:0914-3329816
社保局
地 址:县工商银行院内后楼
电 话:0914-3322515
就业管理局
地 址:县城北新街西段

电 话:0914-332230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机构领导

局长:李百朝

党委书记:王书增

副局长:李勇

副局长:周鹏涛

就业服务中心主任:陈先峰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和事务工作,做 好机要保密、文档管理、印章管理、舆情监测、新闻发布、应急 处置、安全保卫、带值班安排、公务接待、车辆保障、大事记编 撰、报刊征订、后勤采购保障、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保 障机关正常运转;负责局机关会议组织、协调和记录工作,承担 会议决定事项督办、综合性材料撰写与审核把关、机关各项管理 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 组织人事、工资福利、职级晋升、目标责任考核、干部教育培训、 巡察巡视事项组织协调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党  的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建设、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负责人事人才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和调研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政府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调配政策,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编制、审核、下达全县事业单位政策性增人计划;承接中省 市县表彰奖励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人员工作,负责 机关工人、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工龄认定、人事调配工作;牵 头制定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  理权限承办全县政府口机关工人、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考核、 奖惩、任免、聘用、解聘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 作所需人员的抽调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干部人事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机关工人、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审核、管理工 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并结合实际贯彻实 施相关政策;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各 类人才的选拔、推荐、考核与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称改革工作。组 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的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推荐上报 工作;负责全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 审材料的审核和推荐上报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审验、审查上报、核发工作;承担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股。 拟订全县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拟订就业困  难群体再就业规划及政策措施,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工  作;贯彻落实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并实施就业补助资金年度使用计划;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益性岗位管理办  法;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全  县就业创业信息监测和分析研判工作。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  性规划和措施,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就业合 法权益;承担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相关工作;承担就业创业 有关协调机构日常工作;负责劳动保障协理人员的管理工作;负 责拟订全县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职业技能资格证 书制度;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拟 订全县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 定期进行资质审核;负责全县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指 导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监督管理 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
(四)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股。 负责贯彻落实全县企业职工 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 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执行劳动工资标准;参与县 级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 度;负责县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特殊工时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 监管;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 施;负责落实死亡职工遗属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负责事业单位 公务交通补贴政策的贯彻实施,审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交通 补贴标准和镇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承担全县事业单位职工
退休审批,负责全县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协调机构具体工作。
(五)社会保障股。 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法规政  策;监督管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运行;依法监督管理社  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支付、运营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城乡  居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  并监督实施;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并组织实  施;落实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落实工  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  工伤认定初审工作及劳动能力鉴定初审工作;指导企业职工养  老、城乡居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工作;承担县劳动能力 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县企业职工退休(提前退休 初审)、工龄认定;负责全县社保卡业务受理和政策咨询等工作; 配合做好“12333”电话咨询服务的宣传工作以及系统知识库的更新建设工作。
(六)调解仲裁与劳动监察管理股。 组织实施人事劳动争议 调解仲裁的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 制;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决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行政监察政策的组织实施;依法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 监察执法进行监督;指导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 作;宣传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 担机关法律事务,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承担机关规范 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县工作任务,推进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