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要求:赡养人有充裕安全住房,而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房的,赡养人须在8月30日前主动将其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并尊重被赡养人生活习惯,处理好家庭关系,做到物质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关心、医疗上保障。政法机关将自8月30日起,对没有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未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的群众,依法依规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