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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中、省、市、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三)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制定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负责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五)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六)负责全县工矿商贸行业、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协调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七)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按照中、省、市、县有关部署要求,衔接驻丹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九)依法负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开展全县火灾扑救工作。

(十)指导并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省、市、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煤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安全执法工作;依法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四)依法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拟订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往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我们
办公地点:皇冠足球比分江南小区办公综合楼。

联系电话:0914—3329225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机构领导
局长:周冠军
支部书记:王高林
副局长:田忠良
副局长:王道义
副局长:吴昊
应急救援处置中心主任:田丹涛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刘炜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各类机关创建和学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其他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技能训练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公众知识普及和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舆情应对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机关网站及微博、微信等融媒体平台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往工作。

(二)综合协调股。负责县安全生产相关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部门、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县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建档督办、治理销号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重大危险源综合监管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安全管理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系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其他人身意外情况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全县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系统行政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制定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工矿商贸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县矿山(含煤矿和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 轻工、纺织、商贸等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预测工作;负责全县工矿商贸领域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工作;承担全县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重点案件查处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镇(街道)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承担全县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的研究工作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县化工(含石油化工)、 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县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案件查处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五)自然灾害救援股。贯彻执行中、省、市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负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指导火灾预防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全县防灾减灾救灾的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全县有关防灾减灾救灾重大政策的研究工作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六)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值班工作;负责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编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负责县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县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承担事故灾害信息报送、预警、发布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衔接驻丹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县防灾减灾救灾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的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应急管理案件查处和执法监督工作。